白临居高临下的站在他面前,语气里尽是蔑视:“白家供你吃喝,供你念书,就算是狗,也会知恩图报。”
司均当时困惑,为这个一向看起来和善的二叔突然变脸。
“收起你的花花心思,你跟灵儿不合适。更不要想着用她做你事业的跳板,就算你成了白家的女婿,想要白家的家产,也得有那份本事!”
司均诧异,红着脸,用最真诚的表情向他解释:“我没有把她当跳板,我是真心的,我喜欢她!”
白临当场被他逗笑,言辞间的鄙视毫不掩饰。
“你喜欢她?你能给她什么?你知道她想要什么吗?她从小锦衣玉食,随随便便哪样玩具不是精品,哪件衣服不是名牌?她的生活水平,只有在白家才可以维持,你?就凭你画画的再好,能养活她吗?难道你要她像那些个普通人一样跟你艰苦奋斗?怕就怕,真到那一天,你未必会喜欢一个与一般人无二的普通人。”
司均当场怔住,他,确实没有想过。
在那之前,他的人生理想就是画画,娶一妻子,与她白头……
那天之后,他就像变了个人。
也放弃了想要报考的美院,改为读金融系。
他开始回避她,只远远的望。
脑海里始终徘徊着白临离开时说的话。
——是狗,就做好一只狗的本份,不给你的,不要妄想。因为给你也是浪费,你根本不配。
对于一个还未足够成熟的男生,这样的瞧不起,反而会激发他的血性。
他拼了命的开始改变自己的人生走向,只为了让那些错看自己的人住嘴。
而她,也由一只掌心的蝴蝶飞入了山林,他们越发的遥远。
然后她十八岁。
他二十岁,已经拥有了金融系硕士学位,准备攻读博士。
整天除了看书就是学习,他的生活单调的,连他身边的苍蝇都觉得无趣。
他的导师也用一个成语来形容他。
苦大仇深!
年纪轻轻整天板着脸,任谁看了,都觉得他像个追债的,而且有时候他还不近人情,喜欢独来独往。
同学们都开他玩笑,说天才的世界正常人不会懂。
他们却没想到有一天,有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穿着白色连衣裙,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现在他们教学楼底下,当着所有人的眼下,大喊:“司均——我十八岁了,可以恋爱了!我喜欢你!”
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