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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行宫围猎(2 / 4)

您挑几个不带的,剩下的我们都带过去。”

我手指在那些簪子上一一划过,我心里咯噔一下,手突然停在了一根青葱般的翡翠簪子上。

我捻起那根簪子,细细端详了很久,枝雨小心翼翼地问我:“娘娘,这是不拿走的吗?”

我凝神看着它,这支是当时和孙妙华还有太后的出自一个料子的翡翠打出来的。

当时孙妙华手拿的是成色最好的那一只,太后的其次,我的最差。

太后当时颇有微词,称翡翠带着太浮了,便从未带过,而我也一直不愿带一个和嫔妃同等样式,且人家的成色还比我好的饰品,也从未拿出来过。

所以我们三个只有孙妙华带着她的那只还镶着金的簪子日日示人,而那个簪子在掀起腥风血雨之后,也随着孙妙华入葬皇陵。

若不是这次去行宫,我心血来潮说整理整理库房,我都不记得这个簪子。

其实这支的水头也是极好的,只是不如孙妙华那支罢了。我看了许久,把它扔在桌子上。

“拿去砸了。”

枝雨大惊:“娘娘,这毕竟是皇上赏的,这……”

“无妨,他或许都不记得有这么个翡翠簪子了,我也从来不带,况且之前因为这个簪子,后宫出了多大的事?陛下又怎么会主动提起?就当是我把它永远放在库房了吧。”

“这东西,我瞧着心烦。不光是瞧着心烦,是知道有这么个东西,时时刻刻提醒着我,我就心烦。”

其实曾经我刚拿到这只簪子的时候,除了有种被羞辱的感觉,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相反,我当时还去安慰太后不要生气来着。

可现如今,我怎么看怎么烦。

枝雨犹豫着点了点头,让那支簪子消失在了我的眼前。

我支着下巴,心想着我去那也没什么带的,总不会缺了我的短了我的。

以前做太子妃的时候和陛下去过,当时的先帝身体已经油尽灯枯,围猎也就是意思意思,添点喜气。

当时陛下带的就是我和孙妙华,去了基本上就是去山林间玩儿。

当时我身为太子妃,平时还是可以随意出宫,围猎的日子与我倒是稍显无聊,可如今在这深宫之中,回想起那自由自在的时光,竟是可贵得很。

我走到桌案前,拿起那天临摹的陛下的字,看了许久,把它夹在了那一厚沓宣纸中。

“枝雨!把我的笔墨纸砚都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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