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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这回真见了(1)(4 / 4)

山。结果这货还没完了,贱嗖嗖的问于小山:“哥们儿,你之前写过的书都叫什么名啊?,有时间我看看。那你现在还写吗?”

看得出来于小山有点烦他,但还是淡淡的说:“书名我也忘了,好多年不写了。”

“那怎么不继续写了呢?”

“江郎才尽,油尽灯枯,傻比了,写不出来了。”

“那你现在做什么呢?”

“啥TM也不干,待着,混吃等死。”

熊样儿一听这个就找到立马找到自信了,小脸一扬说:“哎呦,那你这有点太消极了,不能不写书就不干别的了,男人总要证明自身的价值。我以前也喜欢看书,上学的时候,看琼瑶,金庸,古龙,那时候看疯了。我一直觉得金庸是世界上最牛的作家,写那么多经典作品,写得那么好看,你认为我说的,对不?”

“我不愿意用自己的标准去评判别人,但写得多与好看跟文学性无关,这根本不在一条线上,艾米莉一辈子只写了一本《呼啸山庄》,米切尔也只写了一本《飘》,赛格林也只有《麦田里的守望者》,谁敢说他们不牛逼?”

“你说的这些我都不认识,我记得上大学的时候还看诗歌,天天端着席慕蓉的诗读个没完,你知道席慕蓉吧?”

“当然知道啊,我也喜欢过。”孟串儿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嘴真毒,说人幼稚就说人幼稚,不过估计熊样儿也听不出来。

熊阳听到“撸管”这个词儿不自觉地就皱起了眉头,心里油然生起了一种“写过书还这么粗俗,远不如我”的优越感。稍微放松了一下身子,后备向椅子上一靠,下巴扬起来居高临下地问:“那你认为中国谁的诗写得最好?”

“李杜白。”于小山已经失去了耐性,纯是为了跟孟串儿的初次见面不想爆粗动手,说话已经懒得敷衍,明知道眼前这货要出洋相,却连多说一个字都不屑。

“李杜白是谁?没听说过。你记错了吧?哪有这么个诗人?我只知道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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