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羡慕、是嫉妒、是嫌弃、是厌恶、是同情都随意。
他始终没学会该怎样活在别人的眼睛里。时间长了,过了兴趣的保质期,再提起来他们自己都感觉没劲了,多猛烈的暴风雨之后也会是雨过天晴。
可是做不成英雄,也不能做个罪人,把李望中拱手让出,从哪个角度来说自己都会是个罪人。
于小山是做这门生意的,他太知道芯片的研发对于现在的国家来说有多么的重要。可拥有高端芯片的组成三要素的国家,都太强势了,对这东西的渴求每个国家都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
有时候,战场并不意味着轰隆隆的炮火硝烟,也不全是流血牺牲,单就科技来说,足可以定一个国家的生死。
无论如何,李望中这个人都不会毁在自己手上,于小山深呼了一口气,打定主意往外室走去。失败了也要去尝试,尽一切努力也要护这人周全!
于小山拎着伏特加走到外室,宋暮新正悠闲地坐在于小山的老板椅上自己沏茶喝,旁边两个黑西装的高个子垂手站在他身后,低着头跟他妈默哀似的。
“于老板真是好兴致啊,一个人从星光闪耀,皓月当空到黎明破晓,天边微光,从茶到酒,独饮独酌。并且还夜不闭户,真当这女神国是路不拾遗的完美世界呢?”
宋暮新靠在老板椅上,右腿压在左腿上,鞋尖微微翘起,越发显得慵懒而居高临下。
“宋老板才是好兴致,但宋老板的兴致跟茶酒无关,单单喜欢偷窥。估计是彻夜无眠守在我店铺门口,偏等着联邦调查局的出去,掐着点儿进来,都他妈的打量我是傻子。”
旁边那俩默哀的登时掏出枪来指着于小山,于小山瞪了这俩货一眼,冲着宋暮新道:“别跟我整这些没用的,我平生最讨厌别人拿枪指着我。”
宋暮新笑着挥了挥手,那两人又回到默哀的姿势。
其实宋暮新内心非常惊讶,因为他的确盯了一宿,也的确亲眼看见那四个人进去又出来,但是他以为,于小山怎么也会遮掩下来,却万万没想到第一句话就被挑明了说。
这种特别直白的开门见山,不是聪明绝顶就是愚蠢至极,于小山明显不属于后者。
宋暮新端起茶杯扇了扇茶的香气,然后轻轻地抿了一口,点点头,不紧不慢地问道:“哦?原来于老板大开方便之门,不是为了迎接宋某,听上去于老板刚才受委屈了?”
“从前没听说亚青社的老爷子说话这么磨磨唧唧,跟个娘们似的。”于小山坐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