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界不比仙界,可以子女继承仙位,魔界弱肉强食,强者为尊,谁的能力最强,谁就是王,所以自然不像。”
云笙又问道:“那为何你与魔界中人也不像?”
朝烨反问:“哦?你觉得哪里不像?”
云笙认真道:“我原以为魔界之人的长相与凡间或者仙界都一样,可直到亲自来过一次才知道魔界之人多是疢头怪脑,好像只有你和总跟在你身边的那人长得俊俏。”
云笙不知,俊俏一词在魔界可不是什么褒义词,因为相貌越丑陋,代表你的魔气越深厚,所以有能力者皆是魑魅魍魉一类,朝烨有这么一副好皮囊不仅仅是因为他是此前所有魔王里魔气最深厚的,还因为他自出生便好看,所以才会受其他魔族之人排斥。
要不是朝烨自己有志,有天赋,才有了今天的一切,不然如今的朝烨按照魔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早就不知道被哪个妖魔吸食掉了。
当了魔王后,朝烨虽不再排斥俊俏这个词,却也是反感的,可今日从云笙口中听到这个词,竟是觉得心中欢喜,一点都不会生气。
“俊俏很好吗?”朝烨问道。
云笙一脸当然的表情:“难道你不喜欢俊俏吗?如果你不是魔王,就凭这副相貌,不管是人界还是天界都会有数不尽的女子欢心与你的。怎么?你在魔界不受女子喜欢吗?”
朝烨含糊:“吾是魔界的王,怎会不受人喜欢......你说吾身边的那人也生的俊俏,那你说我们两个谁更俊俏一些?”
云笙:“还是你吧。”
朝烨几乎要挡不住唇边的笑意,带着云笙说要去尝尝魔界的吃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