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柳怜玥(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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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昏沉沉······

往事在我脑海中浮现,闪过一个个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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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的时候,我流落街头,一头青丝随随便便用一小截麻绳扎住,身上穿着松松垮垮的衣衫,是别人穿破了不要扔在垃圾堆里的,脚上套着大了好几号的布鞋,后跟略有磨损,由于比我脚大不少,走起路来踢踢踏踏,啪哒啪哒直响。

我大摇大摆顺着青石板路向前走,跟住在左闾的穷家大婶大爷们打声招呼,同街头流浪儿打架,用最粗鄙下流的话同妓女调笑,心里却没有一点点污浊的念头。

我也不明白在那个乌烟瘴气的环境中,我是怎么活出来的,一点没受到阴郁的影响。

也许只是幸运罢了,抑或是我没有察觉······

一些下等窑子的鸨母会对我多看几眼,似乎觉得我会是个摇钱树,偶尔接济我一点,当时我也不明白,后来我男装示人之后,她们也没有记住我是个小女孩,没有认出我。

我总会㔾斜着眼睛,时刻注意着过往的富人,有几个家伙最是吝啬,我便专挑他们,若无其事地与他们擦身而过,而他们也多半掩鼻皱眉,转过头去,不想瞧我,仿佛见了我会污了他们眼睛一样,啐道:“垃圾。”我呢,习以为常,顺手牵羊,一擦身间怀里也多了一点碎银,每次都不取多,细水长流嘛。

天香楼的后门是我最常光顾的地方,偷银两毕竟不如偷食来的直接,偶尔黄瑞谦会发现,咳嗽着追将出来,而我已一溜烟跑出了后门,回身冲他做个鬼脸,他笑骂:“小鬼,快回来,汤还热乎······”但我只躲在远处,睁着一双骨溜溜的大眼睛瞅着他。

他会放一碗我爱吃的东西,搁在后门的台阶上。等咳嗽声去远,我又蹑手蹑脚的回来,瓷碗上横放着一双竹筷,近握处有两个朱红小点,似是什么记号。我每次狼吞虎咽,风卷残云般把食物吃得精光———谁知道下一餐什么时候吃到———然后赶紧扬长而去,溜之大吉。

小女孩总是受欺负的对象,尤其在谁也吃不饱肚子的时候,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就明白了流浪儿都是靠拳头说话的,所以打架的拼命再加上一点手腕,我就成了流浪小孩的头目,团伙里兄弟相称,他们也从未怀疑过我不是个男孩。

南山书肆也是我常去的地方,老板方承玉,是个矮胖胖的中年男子,对我只看不买睁只眼闭只眼,倒是老板娘那个又粗又壮的高大女人,一见到我就抄起扫帚,冲我没头没脑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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