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回府时那般卑微怯懦,裳儿的心也跟着放了下来。
她家小姐和从前不同了,她也不能再小家子气,给小姐丢脸,于是,她微微的抬起了头,与洛樱一起静静等着。
周围围上几个看热闹的丫头,一个个笼着袖子,不停的拿眼盯着洛樱瞧,洛樱初回清平侯府时才有六岁大,再回来时,又过了七年,都说女大十八变,这些人很好奇如今的洛樱成什么样了。
按他们猜想,不管洛樱长相如何变化,气质上肯定还是那个灰头土脸,上不了台面的乡野女子,谁知一见竟不是。
洛樱虽生的身姿纤弱,身量不高,脸带菜色,浑身上下却拥有一股让人无法忽视的气度,仿佛她就是天生的贵族千金一般,娉婷秀雅,波澜不惊。
这哪是乡野女子能有的气度,这分明就是正宗的侯门千金,众人在惊诧之余,便开始议论。
“这还是当年那个被赶出家门的五姑娘吗?怎么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不是她还能有谁,兴许乡下表舅着意培养她了吧……”
“就那个猥里猥琐的乡巴佬也能培养出侯门千金,真真笑话。”
“对了,你们有没有听说,五姑娘和陵王之间好像有什么不清不楚的关系,否则老爷怎么可能派人接她回来。”
“什么,五姑娘和陵王?这不可能。”
有一个身着绿色比甲的丫头听了这样的消息,仿似被迎头浇了一盆凉水,在长陵万千少女心目中,陵王是神一般的存在,多少人仰慕,幻想着能嫁入陵王府。
像陵王那样的男人怎么可能看得上洛樱,一个不受父母待见的乡野女子,哪怕她气度变了,也摆脱不了她在乡下长大的事实。
“怎么不可能,不然五姑娘身上那身红狐狸毛的大氅哪来的,一看就绝非凡品,是极为稀罕的沙漠红狐,定是陵王送给她的。”
“……”
洛樱对于这些议论置若罔闻,她想今天清平侯夫妻一定会见她,当然,绝不是因为还念着她这个“女儿”,而是因为孙姑姑已经飞脚跑进去说她坏话了。
果然,从屋内走出一个小丫头,那小丫头急步走到洛樱面前,脸色还带着先前的慌张:“五姑娘,老爷夫人有请。”
刚要进屋,不设防廊下一只红嘴绿毛的鹦鹉突然扑扇了翅膀,扑得裳儿一头一脸的灰,那鹦鹉叫唤道:“乡巴佬,乡巴佬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