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却因酒吧里太吵,清歌并没有听清。耳边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侯明达带着清歌直接去了吧台,不知道跟调酒师说了什么,人家直接就放他进去了。
侯明达冲着清歌笑笑,随手拿起调酒需要的东西,清歌一只手支着下巴,漫不经心地欣赏着,嗯,动作十分之华丽,非常之炫酷,要是小姑娘见了一定喜欢,只是清歌的眼神一片清冷。
没多久,一杯如彩虹般绚烂的酒就放在了清歌的面前,“尝尝,这是我最近刚学的,名字就叫彩虹。”
清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凤眼微眯,侯明达一脸期待地看着她,“怎么样?”
清歌点点头,“还不错,如果白兰地再少一点,口味会更好。”
闻言,侯明达眉头微皱,拿过酒杯喝了一口,额,好像确实多了一点点,讪讪,“我再给你调一杯,这绝对不是我的水准,一定是我见到你太高兴了才会失手。”
清歌淡笑,“行,再给你一个表现的机会。”
听了这话,侯明达就像是古代的臣子得了帝王的赏赐一般,笑得那叫一个灿烂,“好嘞,您请好吧。”
清歌失笑,这连京腔都出来了。她对侯明达那繁复的调酒手法没什么兴趣,眼神从他的身上移开,落在了舞池中。
这间酒吧算不上是东陵市的顶级酒吧,来这里的人也是鱼龙混杂,她对那些每年都要交高昂的会费的高级酒吧没兴趣,不是缺那个钱,而是觉得里面的人太无趣,不是一些所谓成功人士就是一些无所事事、拿着爹妈辛苦挣来的银子来潇洒的富二代。
来这种酒吧的人中不乏商人和富二代,但是更多的却是普通的白领,脱下严谨的工作服,换上各种热辣的装束,随着服装的变换,似乎连性格都变了。那些白天看着衣冠楚楚的人,到了晚上或许就变成了“热情奔放”的禽兽。
清歌嘴角轻勾,似嘲讽,似叹息。
“来,尝尝,这次的味道应该对了。”思索间,又一杯彩虹放在了她的面前,她回神,端起酒喝了一口,“唔,这次的味道很不错。”
侯明达舒了一口气,总算是让她满意了,“那我再给你尝尝别的,是我最拿手的。”说着,不等清歌回应,就开始调酒。
清歌笑了笑,又抿了一口杯中酒。
等侯明达再次停下时,清歌面前多了一杯猩红的液体,猛的一看就像是一杯鲜血。
清歌挑眉,“血腥玛丽?”
侯明达笑眯眯,摇头,“不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