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是北境村庄一农夫的儿子,因为排行老三,没有文化的老父亲便给我取了闫三这样看着很是随便的名字。
从小到大我都觉得祖祖辈辈都是在这片黑土白山间讨饭吃的农夫,自己也理所当然的在这地里刨食,像自己父亲一样,像这村子里的其他叔叔伯伯们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到了岁数娶房媳妇生了娃,重复着父亲一生的样子。
我并没有觉得这样的生活会很无趣,甚至一直觉得生活就是这个样子。虽然村子里也时常会出几个有出息的,走出村子去往附近的城镇,听说那边的生活比这里精彩的多。
可是我明白自己就是普通人,和那些天生就伶俐的不一样。对于那种只停留在听说的外面日子,我也并不上心,觉得在这片土地上活一辈子才最踏实。
要说唯一的不同,那就是我自小便不畏惧死亡。谁家老人离世,大人们都不让孩子们去看,说是年龄太小的娃看到死人会丢了魂。
其他孩子确实如此,要是不小心看到了死人一个个都是脸色煞白,甚至好几天夜里都睡不好觉。
而我却不同,虽然谁家有白事的时候家里不让我出门,可是我心里却有个声音告诉自己,这些没什么好怕的,甚至还隐隐对于能够目睹死亡很是期待和渴望。
谁家大人要是杀个牲畜,小孩子们也都是不敢去看。只有我总是会找个机会躲在墙头后面仔细的看,那鲜血喷洒的场面和牲畜临死前的哀嚎让我心里面充斥的极度的欢愉。
这种事情我从来没有和别人说起过,当然除了这一点外我和大家也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我一直觉得自己比其他同龄人都要普通的多。
随着年岁渐渐增长,我也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成年以后不仅是承担了家里地上的所有活,还成为了村子里新一代的屠夫,经常帮着大家宰杀一些大型牲畜。
那时候的我只是觉得享受屠宰牲畜的过程,只不过是自己兴趣使然。这是一个在正常不过的爱好,就比如有的人喜欢唱个戏,有的人喜欢没事去河边钓鱼一样。
因为踏实肯干,不论是种地还是屠夫行当都做的不错。闫家老三能吃苦能干活的名号就在村子里响彻起来,一时之间成了村子里炙手可热的香饽饽,说亲的人家络绎不绝。
讨媳妇这事对于我来说成了一件还算简单的事情,最后迎娶了一位还算漂亮也还算贤惠的妻子,生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
一时之间我觉得人生到了这个时候也算是圆满了,父母健在,老婆孩子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