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了一丝爱情的朦胧和艳丽。
“大叔~~~”
忍不住靠在大叔的怀里,轻轻的,带着委屈,还带着一丝甜蜜。
“这么冷的天,你竟然没穿鞋子,你是想让大叔担心死吗?你这磨人的小丫头,大叔是有事,才会两天没和你联系。”
一路到堂屋,大叔好像轻车熟路,完全没有任何陌生感。
“我看网上说你和信妃的那个老板娘走的很近,两人那么多照片,我以为.....”
想到和大叔在一起拍照的那个清秀女孩,白清允心里酸溜溜的,有那么点自卑,还有那么点难过伤心。
那么优秀的人,站在大叔身边,真的很般配。
不像她,除了稍稍的比一般的人长得好看那么一点,其他真的一无是处。
“你是不是胡思乱想,小丫头.....”
大叔没有解释,只是笑了一下。来到堂屋,大叔放她在太师椅上,靠近炭火,让那烧的很旺的火烤着她的已经被冻得僵硬的小脚丫子。
“没有,就是觉得,不过我们才在一起那么几天,所以你就是不和我联系,也没啥!”
见大叔没有解释,白清允有点失落。她的脚真的很冰,就连靠近炭火都没有任何感觉。
“没啥?”
大叔把玫瑰花放到一边的椅子上,随后蹲在她旁边,看着她。
“没什么,没事了!”
“没事了?是不是?你看大叔买的玫瑰好不好看?”
大叔笑,一双狭长的琥珀色的双眸,笑的时候,里面全是星光。
垂下眼睑,不敢再看大叔的眼睛。因为这双眼睛,每次看的时候,总让她有种哪怕就是大叔做了十恶不赦的事她都会原谅的感觉。
“好看啊.....”
她语气淡淡的,一番话也是说的轻描淡写。
玫瑰花一直是她的最爱,哪怕就是不开心,看见玫瑰花,也不会有不好的感觉。
“不高兴了?”
大叔好像察觉她有点不开心,伸手握住她的小脚。
大叔的手很大,在他的掌心里,她的脚小的可怜。白嫩的小脚映着大叔的古铜色的肌肤,是一种力与美的最鲜明的表现。
“没有不高兴,你不是说给我带了桃花糕?桃花糕在哪里?”
大叔说给她带了桃花糕,然而她并没有看见。
这让她对墨离睿有点失望,就觉得这人好像有点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