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仿佛已经过去了几个世纪的故事。也不管老铁听不听得懂,给它讲一些自己的过去,讲他曾经的生活,还告诉了它自己喜欢的女孩子。
“我喜欢的女孩子叫唐金铃。”许明讲到这里的时候是带着很温柔很温柔的笑容的。在老铁的视角里是这样的。他看着窗外的飞雪讲他喜欢的女孩子,没注意到老铁把头埋进了被子,只留下了一条供呼吸的缝隙,它静静地听着。
“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就喜欢上她了,你相信这是一见钟情吗。我们是在社团招新的时候认识的,我跟着她报了社团,她喜欢摄影,报了摄影社,但是我什么都不懂,只能自己看着教程学呀……”许明好似回到了他在大学时的时光。把自己和喜欢的女孩子发生的事情娓娓道来,看似是在给老铁讲故事,更多的还是在回忆他曾经的生活,原本是触手可及的生活,现在却回不去了。“她说她五行缺金,算命先生还送了她一颗金色的铃铛,她的父亲就给她取了‘金铃’这个名字,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叫你老铁。”许明笑笑,继续说到:“我来这个世界之前还给她写了一封情书,被我自己扔了,因为我想着要用实际行动而不是甜言蜜语去追她,早知道我就送过去了,反正我来了这里就算被拒绝了也不知道,也不会觉得丢人。其实说到底还是怂了。”他自嘲地笑笑,“我在情书里把她比作一只小懒猫,跟你倒是挺像的。要不我念给你听听?”不等老铁的反应,许明自顾自地念了起来:
我总是会想起你,我的懒猫儿。虽然你已经藏了十九年了,虽然我们还没有见面,但是我也曾无数次想象过相见时的样子。那一定是一个温暖的午后,因为懒猫儿总是喜欢这样的午后。你或者坐在窗边,眯着眼晒太阳,左手托着混混沉沉的脑袋,右手握着奶茶举在半空——懒猫儿总是喜欢奶香的味道,轻轻地摇晃。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洒在白裙上,斑驳的光影在你的白裙上移动,美得一塌糊涂。我也就像现在一样,嘴里叼着笔,想这些天南海北的奇怪事儿,东张西望。你伸着懒腰抬起头,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我们的目光相遇……
许明的语气很轻,却格外清晰,哪怕屋子外面风雪呼啸,老铁躲在被子里,却依然能听得清清楚楚。
“好想她呀!”许明念完了情书躺倒在床上,轻轻叹息。老铁从被窝里伸出头趴在许明的旁边看着他。罕见地,老铁舔了舔许明的脸。老铁的舌头柔软而温热,虽然只是轻轻触碰了一下,但那舒服的感觉却持续了很久。许明伸出手想摸摸老铁的头,这会它没有躲掉,任许明去摸了。老铁的毛软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