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朗,你怎么不说话?”张凡问:“是不是他的来历和身份都不简单?”
“岂止是不简单。”钱朗表情夸张道:“简直就是太不简单了!他来头儿很大!”
“很大?”张凡不以为然地笑了下:“能有多大,说出来听听?”
“呃……他……”钱朗打了个哈哈,真假参半道:“总之,就是很不简单,来头儿很大!不过,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所以他这人非常有本事也非常靠谱!
只要有他在,能帮我们排除大部分的艰难险阻!相信他,准儿没错!至于他的真实来历和身份……连我也只是知道一点点皮毛。等哪天他愿意说,咱们自然就彻底清楚了。”
“钱朗,你在撒谎。”张凡轻笑道:“既然知道他的来历和身份很不简单,以至于让你对他起了敬畏之心。恐怕,这可不是只知道一点点的事了。
如果真的只是一点点,就能让你对他这样的话,要是知道他的全部,你岂不是要跪着喊他爷爷了?”
钱朗无奈地笑了笑,心说:别说是跪着喊他爷爷,就算是行五体投地大礼喊他鼻祖爷爷,冷星云那老小子也是担得起的。而且他那辈份儿,鼻祖爷爷还得喊他爷爷呢!
“你呀,现在是眼盲心不盲!”钱朗讪讪地笑着,继续扯起了谎:“其实是这么回事儿,他本来也不是孤儿,只是在小时候得了场奇怪的重病,去过很多家医院都治不好,只好被他父母带回家等死。
但是有一天,来了个走街串巷的,自称说是专治医院治不好的疑难杂症的神医。他父母就让他个神医给他医治,最后病确实是治好了。只是……从此就留下了个对他自己无所谓,但对别人而言却是个致命的缺点!
那个神医,也不知道是用了什么稀奇古怪的方子,改变了他的体质。他的血,变成了带有腐蚀性剧毒的毒血,他的体液都能让任何生物中毒。但他的血,既是世间上无药可解的剧毒,也是能解万毒的宝贝!
也正是因为体质的改变,导致他的反应速度和听觉能力,都远超过正常人好几倍。还有,他受伤后惊人的修复能力!但是他的家人很嫌弃也害怕他,就抛弃了他,他就一直过着流浪儿的生活。
所以,他的社会经验和遇险化险的经验,比我们要丰富很多!最关键的是,他是个不会仗着自己拥有特殊能力而嗜血滥杀,并且很讲义气,也很讲信用的好人!
这就是我为什么会敬畏他的原因,这样的异能人士,世界罕见!值得被人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