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娘出嫁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孙绍的早餐依旧是白米粥。
吃着吃着,绮世突然放下了饭碗,陶碗底与饭几发出清脆的声响。孙绍看了绮世一眼,依旧在慢条斯理的喝粥。
“公子,春娘现在不在家中,家里的杂活有小索应付,但这洗衣做饭的事情,我真做不来。”
孙绍放下碗,端起一杯清水,道:“阿世,你做的很好啊,继续做就行。如果累了,就可以少做点。”
一说这个,绮世涨红了脸,她道:“可是我在这三天,已经打碎了五个碗,洗坏了两件衣服了。”
除了那只用来盛猫食的陶碗外,家中的碗都换了一个遍。孙绍今天穿的衣服袖子上,就歪歪曲曲缝着针线,那是昨天绮世洗衣服时候太过用力,撕破的结果。
孙绍笑道:“没事,现在家里有余钱,换几个碗没关系。衣服如果破了,我就在家里穿。”
“可是……”绮世犹豫道,“我也不能老是烧糊了菜,就连灶台都烧过两回。”
“嗯……没事,反正是熟了。”
绮世想想自己烧的黑乎乎的菜,实在不好意思让孙绍继续吃下去。这日积月累的毒素,别把孙绍给吃病了……
“公子,还是请个厨娘吧。虽然肯定不及春娘细心,但至少也能让公子吃上正常的饭菜。而且小索还在长身体的时候,总不能让他也饿肚子吧。”
孙绍想了想,点头道:“这也确实是个事,不过即便有了厨娘,早饭还是要阿世来做。”
绮世黑着脸道:“起这么早,头好晕的。都没有办法好好想事情了。”
“对了,阿世。明日有什么安排吗?”
“暂时没有吧,花蝶还在外面躲着,我去看看他们操练的情况。”
“好,也该给他们起一个名字了。阿世有什么想法吗?”
“这个问题我想过,既然公子是住在青云巷,不如就叫他们青云兵吧。”
孙绍站起身,小心翼翼道:“那好,明日就随我去陆谦府上吧。我姐大概是明日午后到,随行的还有一位小姑姑。”
这个情况是绮世之前没有掌握的,在步练师离开之后,她的情报收集依赖于花蝶。但明显花蝶做的不如步练师好,漏掉了如此重要的信息。
“这件事是主公亲笔写信给了陆谦,让陆谦进行安排的。我想让姐姐见见阿世……”
见孙绍的姐姐吗?绮世有些迷惑,但见孙绍诚惶诚恐的表情,还是答应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