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多月的突击建设,柴桑城已经初见其貌,要在生产力和生产资料并不先进的古代做到这一点,需要极为精确的统筹规划。为此,支绍宸熬了好几个通宵,费劲了心血,终于不负重托,顺利完成了工期。
步练师提着个篮子,为支绍宸带来了午饭。她虽然从前不懂厨艺,甚至说五指不沾阳春水,但她一开始上手,便如鱼得水。无论做任何食物,色泽味美,刀工和火候都能够恰到好处。
这让崔琳十分佩服,因为她可是从小有家里的女性族人手把手的教导,可以说步练师的天份极高,已经缩短了寻常人十年的功力。
然而最佩服步练师的人,就是绮世。她自己做菜,也没少下功夫。结果呢,并没有太多起色。
烧出来的菜,姑且可以用黑暗料理来形容,自己呢,则接近于杀手厨师。
这一点从孙绍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来,从前孙绍吃绮世做的白粥和青菜,从未说过半点不好。相反还甘之若饴,满口的称赞。
但当绮世开始涉足技术含量较高的炒菜环节时,成功的将孙绍击败。就算他再喜欢绮世,也接受不了每天吃上一次绮世炒的菜。
无论绮世刚开始炒菜时如何的信心满满,总是会出现意外的状况。比如说,忘记放盐,比如说麻椒放多了,比如说烧糊了。
在一旁指导的崔琳,在一旁等着吃的花蝶,在一旁准备嘲笑的步练师,都对绮世神乎其神的翻车厨艺感到惊叹。
“你不要做了,真的。你没这个天赋了。”步练师直接下了结论,她吃着山楂,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嘲讽绮世,而是纯粹是从朋友的角度发自内心的劝说。
绮世道:“不行,马上就是元旦了,我必须突击出来。新年的第一天,我一定要为公子做一顿像样的饭菜。”
崔琳轻声道:“阿世,我听老人说,喝粥最养胃了,可是配粥吃的没有营养也不好。我看集市上有卖肉干的,你买了洗干净然后切碎,早饭的时候和粥一起熬,也是不错的早饭呢。”绮世还没来得及说话,崔琳坚定道:“你还是别做菜了。”
“好好,你们两个人不支持我。花蝶!你之前不是吃的挺香的,我做的还没有很糟糕吧!”绮世抓住了要悄悄溜走的花蝶,充满期待的问她。
原来总是笑嘻嘻的花蝶,终于哭丧着脸,道:“阿世,求你不要让我吃了。我宁愿去山里吃野菜……”
“哈哈哈哈!”步练师终于忍不住笑起来,带动着崔琳也背过身,看那肩膀一耸一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