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聚不散,奈何倍思卿;
谁都没想到,这纨绔公子肚里还有点墨水呢?虽然是两句庸俗的诗句,似乎还有典故。
小斯将写好的帖子送至楼上的一个房间的小窗户里,里面伸出一只手将帖子拿了进去,不久又送出了一份。
小斯将帖子打开看到一个“可”字,下了楼对刘公子说道:“公子,可欣姑娘请你楼上一叙。”
这刘公子起身在桌子上放下一两银子,对小王爷贱笑地说道:“李兄,我先走一步了。你好自为之。”
之所以这么开心是因为这刘公子已经差不多半个月没有对出诗来了,今天,算是像许久未吃肉的人要开荤了;
这一系列的操作,以这位小王爷的智商也大致理解了,许是无聊久了,还觉得挺有意思。
就让小斯递来一张帖子,打开一看,清秀的小字,所谓字如其人,此人应该和自己的字一样漂亮,李剑城有些好奇的问了小斯:“这如烟姑娘长怎么样?”
小斯一听,就说:“公子,我还是给你换一份帖子吧!”
倒让李剑城好奇起来了问:“为什么?难道这姑娘很丑?”
小斯也有些奇怪的看着他问:“公子是第一次来吗?”
李剑城更疑惑了问:“怎么了?”
小斯答道:“我们这位如烟姑娘,可是文媛阁的花魁,漂亮是漂亮,就是眼光有点高,来了半年多了,愣是没有一位公子对出的诗入得了她的法眼。”
这李剑城一听更是来了兴致,这好胜心就来了,开心地说:“不用换了,我就喜欢有挑战性的东西。”
小斯有些无奈,随他了。
于是李剑城就认真的看了起来
“如梦烟火清欢至,何处不海清河晏。”
好在这位小王爷也吃个几年的墨水,只是一点也不安分学习,期间也气走了几位教书先生,所以也不是很有文采。
于是信笔提到
“分崩离析天下散,哪儿不流离失所。”
果然这笔提完,看起来还挺工整,满意的交给送帖子的小斯,
在小斯的送往中得到回应,这李剑城还真就被允许上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