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站在村口,汗水止不住的往下滴,头上是被染红的晚霞,不远处就是祖辈世代生活的崂山,老家的那口枯井每夜子时都能听见婴儿般的哭嚎,面前的这场大火是村里的壮汉组织一起放的,因为村里进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死了不少牲口,有个云游的道长路过,说是一把火烧净了最好。胆小的怕出事,胆大的怕胆小的出事,毕竟一个村,总该照应着些。
我看着大火,心中是说不出的滋味,有不舍也有决绝,熊熊的大火让我汗如雨下,我实在忍不住,又擦了一把汗,觉得有些黏糊糊的,定睛一看,是血,我慌张地向四周的村民寻求帮助,因为我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可我发现哪还有什么村民的影子,只有一道熟悉的身影在火光的那头对着我笑,我的头热得有些发昏。
那年我十七,那是我第一次真正认识这个世界,也是第一次看清这个光怪陆离,残破不堪的世界.......
回忆顺着风,吹乱王二狗本就不怎么整齐的长发上。
“大......大.......屁股......摸......摸......”
他砸吧着嘴笑了笑,抱着酒坛流着哈喇子,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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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隔壁村,自然要说我们村了。
喀斯特草原上的边陲小镇有块无字天碑,高耸入云,十三人合抱之宽。
碑旁有一巨石块,老一辈的人说是天碑上缺了一角,可至今无人看得真切。
毕竟,无字天碑实在是太高,太大了。
虽说生活在草原,可镇上大多都是汉人,听闻光是祖上从中都迁移过来的大户人家就有好几户,其中三户还是从长安来的——酿酒的刘家,放牧的李家还有织布行的沈家。
说来也怪,刘家和沈家一向不对付,但两家的家主日常要么喝个酩酊大醉,要么就是相约赛马,虽说刘某做什么都略逊一筹,可有一点沈某是自认不如的,那就是脸皮,刘家人的脸皮那可是比城墙还厚,刀枪都戳不透。
沈刘两家相争,可无人会去触李家的霉头,毕竟如今是大唐。
两家人小打小闹,无伤大雅,可自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