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手死死的抓~住了这人的胳膊,然后猛地向后一扭,只听这个人的胳膊“咔啪”一声,就已经脱臼了。其余两名小偷可没有见到过这种场面,想要趁‘乱’逃跑。但保安可全然不顾及这两个小偷的感受,两只手是一只手抓~住了一个。
紧接着,众人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两名小偷就爬在了地上。
然后,群众又围了上来,簇拥着这名保安把三个小偷押送到了公安局中。
原来是见义勇为,说话间,一个人被推了出来。我仔细打量着这个人,这是一名四十岁的汉子,皮肤黝~黑,穿着一身灰‘色’的‘毛’衣,皮夹克没有拉着拉锁。他为人似乎不苟言笑,被众人推了出来,显得有点腼腆。
“警察同志,把这三个孙子关起来。”群众们喊道。
其中一名小偷说话了:“说什么偷东西,那也要有证据。你们哪只眼镜看到了我们偷东西了?说我们偷手机了,手机呢?被偷的人呢?”
此人说话有些歇斯底里,表情一副‘混’不吝的样子,似乎吃定了我们不会拿他怎么样。然而事实也是如此,如果没有失主来立案,这件事情多半会不了了之。从这方面来说,这个人还算了解点法律知识。
我看了看众人,然后说道:“失主呢?”
没有人说话,半晌,一个大妈开口说话了:“那个小子跑了,你说说,大家抓了小偷为的是谁,不就为的是他么。可这小子看到情况不对,拿过手机来就跑了。你说说,我国就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这个世界上最可悲的不是坏人的作恶,而是好人的沉默。”
看这大妈也不像是去网吧上网的人,估计是听到网吧响动进去看热闹的群众。这一句句话说的文雅又响亮,立刻引起了群众的欢呼。
我挠了挠头,说道:“没有失主也行,只要你们做个口供,证明这三个人是小偷。那么,就算没有失主也能拘留他们。”
可当我说到这里的时候,那个为首的小偷说话了:“好啊,你们就证明。偷个手机也没有枪毙的罪过,可录口供,就会留下你们的名字信息。一旦等我出来,有你们好看的。我孤家寡人一个,可你们都是有家人的人。什么后果,你们想清楚。”
说着,这小偷用一种恶狠狠的眼神看着旁边的人,喊道:“松开。”
身后的那人吓了一跳,下意识的放开了手。
这时候,刚才说话的大妈又继续说道:“诶,对了,我家里还坐着水呢,可别引起火灾了,我赶紧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