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斯的脸皱到了一起,除了最初的那一次,他和小雌性再没有过亲密的举动。
他以为自己会知足,可是看着哈里和小雌性那么好,之间满是甜蜜的泡泡他就心有不甘。
“小雌性,我···”
慕斯垂头看着自己的‘债台高筑’有些难受,他好难,忍得很辛苦。
王团团抿着笑看着慕斯,她也没得办法谁让烦人的大姨妈来了呢。
“我···,算了。”
慕斯垂头丧气,他是有苦说不出。
“慕斯你吃过玉米吗?”
王团团别有用心地低头看了一眼,慕斯的确很有心。
王团团突然想吃玉米,玉米在这个异世还没有发现。
玉米喜热在现代可以一年两季,从发芽到成熟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就如同雄性的成长,玉米从一个小苞苞逐渐长大。
经常时间的积累,玉米长到的喜人的大小。
掰掉一颗玉米,轻轻地拨开包裹着它的青衣,露出了里面毛茸茸的须。
这些须又包裹着玉米,就像是它的脉络。
有的须粗,有的须细,颜色也各有不一。
吃玉米的时候,一定要记得把这些须全都清理干净。
拨开重重的须,才能看到玉米真实的面容。
它笔直而有挺拔,手掌轻轻地抚摸上去有些模棱的棱角。
这些棱角并不伤手,摸起来反而有种别样的感觉挺舒服的。
“唔,没有···”慕斯摇了摇头,此时的他双眼发红倒真像是生了病。
“玉米很软,很甜,很好吃的。”
王团团用手给慕斯比划着玉米的大小,而且玉米结的种子也不少。
和水稻有的一比,所以王团团喜欢它。
清水煮玉米最是好吃,一口咬上去软甜的味道进入口中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你喜欢吗?”慕斯红着脸看着王团团。
王团团还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糊弄的点了点头。
喜不喜欢是次要的,只要能够填饱肚子就行。
“唔···”见王团团点头,慕斯暗自下决心他一定要找到玉米,然后让小雌性开心。
等了半个小时,慕斯的情绪渐渐平复,王团团甩了甩手,语气有些冲。
“你,快去把哈里找回来,这么晚了他在外面晃什么。”
这次慕斯并没有吃醋,反而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