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自己也是女子,也承认女子认字的重要性,但是却不解明秀为什么要求家里买的下人也需要认字。
那些姑娘家在她看来,都是在家里做杂活儿的,认字什么的实在是没有必要。
“自然是买回去做厨娘了。”明秀也不解为什么明母疑惑,“娘,您总是不能一辈子都耗费在厨房里的。”
明母忙碌了一辈子了,现在年纪大了也没有享什么清福,一直都在干活儿,明秀身为女儿,哪里有不心疼的呢?
但是之前一直都没有什么很好的解决办法,毕竟家里的条件摆在那里,就是要人人都干活,不然根本就忙不过来,连生计都没有办法保证,又怎么能够享福呢?
而今可以过好日子了,明秀当然想要让明母舒服一点,能过上种种花种种菜的悠闲养老生活。
“……行吧。”
明母其实也没觉得做饭是什么劳累的活计,事实上她很享受劳累的生活,这样让她觉得充实,觉得自己即便年纪大了也还是个有用的人。
可到底是女儿的小心,明母不忍心拒绝。
最终,母女俩买了一家老小,有年长的婆子,壮年的汉子女人,也有年轻的姑娘小子,另外便是给明父看店面的几个小二,都是认字的,明秀看着还算是不错,这些人虽然现在还不能独当一面,但是培养一两年的话,应当明父就可以退下来了。
最后便是年轻的认字的姑娘了。
整个奴隶市场逛下来也就只有五个合适的,出去俩眼神乱飘看着不安分的,就买下来了三个。
认字的奴隶比不认字的要贵上许多,不过看着物有所值,明秀也没说什么。
带着这些人去买了布匹粮食之后,又租了两辆车带回去。
浩浩荡荡一行人到家,牡丹村的村民许多出来看热闹的。
他们家才搬过来不久,基本上都不熟识,甚至连明家的基本条件也都不太清楚,只知道是夫妻俩带着个姑娘搬过来的。
而今见他们家居然这般有钱,一些儿女众多的人家便心动了。
明秀的模样生的不错,家里的条件在牡丹村更是优渥,刚搬来的时候便有不少人家打听她的亲事,大多都被明母一句入赘给打消了念头。
而今见他们家居然是地主般的人物,原本那些消弭了心思的人又开始活泛了起来。
这样的富户,入赘就入赘,就算是一个儿子送出去了,将来其他儿子也还是能沾沾光不是?
在他们家安顿下人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