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部落时期的野人似的。
但即便如此,他们还是不愿意搬走。
于如今的人而言,那就是故土难离。
当初若不是明秀受了委屈,又坚持不愿意留在那儿,再加上手里头有些银子的话,明父明母是说什么都不愿意搬家的,这是一样的道理。
此时皇帝问起,明秀的脸色有些为难,看向他欲言又止。
“你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明秀斟酌了一下,道:“臣女认为,最北边的百姓要安居乐业,或可开发商道?将靠南边所稀缺的皮毛或珍奇吃食运出来,再将他们所需要的食物运进去,帮助他们建房造物,也许情况能比现在好些。”
让她奇怪的是,大漠虽然有炭火也有炕床,但是却非常的不普及,别说是北边的那些穷苦人民了,就连都城稍微不那么殷实的人家,也都是用不起的。
而且炭火非常昂贵。
这其中的缘由,明秀想,也许是因为炭火的获取率比较低吧。
但她并不善此道,对于提升炭火的产量并没有什么特别好的方法。
她只是个普通的农科学生而已。
对于放在此时十分要紧的民生之法,了解的实在是少。
皇帝还以为她能提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呢,有些失望的摇头,“你的话先皇时期便有人提出过,但开辟商道谈何容易?”
最为难的是北边的气候恶劣,便是彪悍的大漠汉子,也没有几个愿意往那边跑,万一遇见了极端天气,那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收获与付出不成正比,商道自然也开不起来。
便是开起来了,总归还是要有民间商人走的,但大家都没有那个条件。
明秀挠了挠头,不说话了。
其实她心里隐约有个想法,但此时却不好跟皇帝开口。
缓一缓吧。
她下意识的觉得,将这事儿跟谢湛说,要比跟皇帝说来得更妥当。
谢湛听闻明秀进了宫,掐着点觉得该到了她出宫的时候,便进宫来寻她了。
被引入皇帝所在时,便瞧见明秀与皇帝相邻而坐,相谈甚欢的场景。
他眼神微深,心中有些不舒服。
虽然明秀比皇帝要大上四岁,但是这于如今而言不算什么。
别看明秀的容貌并不顶尖,可实际上就算是他自己,非明秀不娶又哪里是因为容貌呢?
更多的,还是因为她的为人与能力还有自身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