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过来的一个千户也笑道:“下官觉得不如酱牛肉好吃。”
“也说不上怎么着,反正不大好吃。”
“唉!”唐时锦叹了口气,指着他们:“你们这些人啊,牛嚼牡丹!吃了说不出一二三来,那不是浪费么!所以说这种事情还得找文人,文人么,没毛病他们都能挑出几个来!是不是?小秀儿,你说!”
曾独秀笑的不行:“我觉得黑椒还挺有风味的,但是这么整吃肉确实感觉不雅。”
“就是!茹毛饮血!”
“这还是小,要真上一大片肉,我这种粗人,都觉得不像那么回事儿!”
“就好像我是厨子!”
温世泽笑道:“其实,据说在唐宋以前,咱们吃饭也有很多人用这个的,骨刀和叉子。”
国安部的几个人都有点吃惊:“真的?”
温世泽笑着点了点头。
这个连唐时锦也不知道,但也不妨碍她跟着吐槽:“是啊,咱们不用了,他们才开始用了,在之前,他们吃东西都是用手抓的,而且平民和贵族还不一样,平民用五根手指,贵族只用三根手指。而且,西方的成年男子又流行留络腮胡子,一啃肉,容易把油腻沾到胡子上,所以衍生出了一种东西,系在领子上,叫做领带,专门擦嘴的。”
许天禄问:“三根手指?”他比出兰花指:“这样??”
几人差点被他笑死。
吃完了又上了汉堡,几个文人吃不了,还现切开的,叫国安部的人一吃:“这不就是肉夹馍么!我吃过!”
“还不如肉夹馍!这面皮一点不实在!净窟窿眼儿!”
“就是!肉夹馍呐肉,还都有滋有味儿的!”
末了还有人煞有介事的下结论:“王爷,我咋觉得你这个店开不下去呢??”
唐时锦扶着窗台叹气:“唉!!我真是傻了才叫你们这伙人来吃!”
话虽如此,大家还是嘻嘻哈哈的尝了个遍,咖喱饭和芝士焗饭每人只尝了一口,就一个个撑的不行了,走的时候贺延墨还掩耳盗铃的顺走了她一个滑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