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次的歌声配上节奏感十足的乐器,非常的劲爆。正在两人都在诧异,这个时候哪是唱歌的时候?眼前竟然发生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
巨型骷髅一下散掉了,冲出来的那四个骷髅竟然又都恢复原样,双脚狂跳,双手乱舞。中间那个身体也不甘心的在地上扭动着。
这些骷髅越跳越兴奋,最后被大叔的歌声给慢慢引回了各自的洞穴,只留下地上的那个身体还在随着节奏不断的动着。
“嘿,大叔还真神奇,谢谢了”,程愚冲着木屋里喊道,“你为什么不在五庄城唱呢?”
“没人能理解我,
没人能欣赏我,
死亡的歌声,
这里听众最多。”
程愚突然理解了,以大叔这么超前的音乐,几千年后或许都不会被人所接受,何况现在呢,能有一个地方可以自娱自乐,有热爱自己音乐的听众,那也是一种幸福啊。
程愚没有再说什么,又看了木屋一眼,深深地对着那里鞠了一躬,拾起地上骷髅的骨头,和白素一起走出墓地。
大叔悦耳的音乐伴随着程愚两人走出了墓地……
程愚和白素回去的路上就没有那么轻松了。身上的衣服被兰若寺里骷髅的鬼火弄得破破烂烂,形似乞丐。
两人紧赶慢赶,终于快到四方镇,经过镇前一个路边的小茶铺时,决定休息片刻。
程愚青衣布裤纳底鞋的装扮,虽说身材英武,样貌俊逸,却毫无贵公子气息。与之对比,白素就像一个落难的公主——虽然她本来就是真正的公主。
茶铺就简单的三张桌子,两人一坐下,旁边两个桌子的人就停下说话望了过来。
一个桌子坐着一个青袍书生,旁边跟一书童。另一桌子则是一个肌肉彪悍的武夫,对面坐着一个大家闺秀打扮的大小姐。
白素淡然站定,扬起脖子,望向程愚。
心里想着真不能惯着她,身体却诚实的走了过去,“老板,一壶茶”,对旁边两桌点头示意,然后拿袖子抹了抹凳子。
书生盯着白素看了一会,见对方目光扫来,忙低头轻吟,“非礼勿视……”,转而又轻轻的念叨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那书童没心没肺的啃着干粮。
“这位仁兄,可是去四方镇?”,程愚见书生比较宅,乐意和他主动搭话。
那书生也是人来熟的性子,“正是去五庄城游学,今夜会在四方镇住店”,腼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