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拿出了一个红包。
径直走到了金兰、于同力夫妇的面前。
“侄女,侄女婿,你们的事情我都听说了,仁义!仗义!我是你们的叔叔,今天来这里,就是为了给你道喜的,祝你们白头到老、百年好合!”
说着,把红包递了过去。
他很狡猾。
金兰认识他。
所以他把红包递给了于同力。
全场还是一片寂静。
大家都像是看电影一样,看着那个口沫横飞,一点也没有把自己当外人的金矬子。
都觉得这事情太魔幻了。
同时又觉得,无比地敬佩这个金矬子。
真是个人才啊。
脸皮太厚了啊!
还是这人已经失忆了?
甚至像是科幻一样,时光倒流了么?
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居然可以如此坦然?
如此若无其事?
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好像他从来没有亏欠过人,没有害过人一样?
就这么堂而皇之地来了。
还以一副金兰义父老友的身份。
还有脸说是金兰的叔叔。
难道真像是有一句话说的那样,只要自己不尴尬,那么尴尬的就是别人?
于同力并不认识这个金矬子。
但他敏锐地从身边人的反应中,读出了事情的不寻常。
于是就没有接。
金矬子也不多说什么。
直接把红包放在了桌子上。
然后又端起了一杯酒,来到了金兰义父的面前,举起了杯子:“大哥,兄弟今天来晚了,真是不好意思。大哥你也真是的,家里面嫁女儿这么大的喜事怎么也不和兄弟说一声?我还是听人说的,这才紧赶慢赶来了,好在没有错过。什么也不说了,咱们兄弟之间之前有感情,有矛盾,有误会,但今天是孩子大喜的日子,咱什么都不讲了。不管怎么说,你是我大哥,我什么都认了,千错万错,都是小弟我一个人的错,我不辩解,咱一笑泯恩仇,都在酒里了,我先干了啊!”
说着,金矬子仰头,一饮而尽。
全场继续鸦雀无声。
都在细细品味金矬子的话。
不得不感慨,说话真是一门艺术啊!
这个金矬子之前干了那么多对不起人的事。
居然被他轻描淡写地用“有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