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的人也都劝我。
只有阿曼达深深闭上了眼睛。
再睁开时,目光中已经是一片寒冷。
不再有温度。
“欢喜,你说的对,我没法再忍了。无论我如何忍让,也换不来岁月静好,只能他们的步步为营、得寸进尺。闹吧,我宁可被人人喊打、唾弃,也不想再被无休止的压榨了!不错,你们就是养一只狗,那狗也懂得感恩,也会往家叼骨头。但我呢?我不只是往家叼骨头,而是让你们吃我的肉,喝我的血,但你们还不满足!所以,妈,你去找记者吧。”
然后阿曼达又看向了公司的同事。
“对不起,因为我的事情给大家添麻烦了。不过你们放心,我会宣布辞职的,我不会让自己的事情影响公司。”
阿曼达的话,听得大家都是一愣。
然后纷纷劝阻。
“阿曼达,你可不要冲动啊。”
“对啊,不要辞职,公司不能没有你。”
“左总第一个不会答应的。”
阿曼达的话,自然让李菊花也呆住了。
这是这么多年来。
自己这个养女,第一次公然反抗她。
这让她感到非常的不适应。
非常的诧异。
有的人知道分寸、进退。
知道对方的让步,是因为感情,因为在乎,因为顾全大局。
他会领情。
感恩。
珍惜。
于是,你让我一尺,我让你一丈。
双方互相包容、理解、体谅。
如此才能你好、我好,大家好。
但有的人,完全就是犯贱。
不知道分寸。
总是把对方的忍让,当成了自己可以肆无忌惮的理由。
觉得这是对方怕自己。
不敢得罪自己。
被自己拿捏得死死的。
可以狮子大开口。
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对方退一步,自己就进两步。
直到把对方逼得退无可退,无路可走。
然后大家只能一拍两散、分道扬镳。
李菊花母子就是这样的贱人。
给脸不要脸。
蹬鼻子上脸。
给点阳光就灿烂。
给点颜色就开染房。
祖国都植树造林这么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