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过,高仿的。
方大厨前妻穿的这件,当然不是A货。
是真的。
以她的经济实力,当然有条件买这样的衣服。
问题是,这件衣服的后背心位置。
本来是镂空的设计。
会露出一块的肌肤。
不见得性感,但一定有韵味。
可此时,那块本是镂空的地方,却被里面的一件小背心给挡住了。
为什么要穿一件背心?
这是明显的画蛇添足。
完全破坏了这件衣服的美感和设计。
不应该这么穿的。
况且还是之前那个原因。
现在的天气很闷热。
连说为了御寒,都显得离谱。
如果是别人,可能是说她土,不懂时尚,乱搭配。
但这个女人,是一心想要进入上流社会的。
不可能不懂这些规矩。
不可能犯这么愚蠢的错误。
答案只有一个。
有意为之。
是在遮掩什么。
遮掩什么呢?
她刚才被阿曼达说得哑口无言。
匆匆离开时,与我擦身而过。
我看到了她的手背。
上面也有伤。
看着不深。
就是几个暗红色的小伤疤。
可能别人不一定能看出这些伤疤是怎么来的。
但是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是被烟头烫伤的痕迹!
……
在我读初中的时候。
很多好学的学生。
包括我在内,都会在课桌上,用小刀刻上一个“早”字。
这当然是受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启发。
致敬伟大的周先生。
但是混子或者喜欢装酷的男生。
包括我那个现在已经变成白痴的哥哥。
则是喜欢用烟头在自己的胳膊上,烫出很多个小圈。
显得自己很拉风。
甚至为了让伤痕更明显。
我那个傻逼哥哥还会往上涂钢笔水。
看着恶心无比。
但他们都觉得这样很帅。
或者模仿孤独,冒充绝望。
失恋的时候,烫几个。
无病呻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