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她告诉我,她跑出来是要去镇里的书摊上租书看。
押金10元。
看一天3毛钱。
我那时候对书籍很是痴迷,就是就也借了阿雅的书来看。
不用我自己花钱。
我很高兴。
阿雅借的书,都是那种小小的,可以放到口袋里面的书。
都是言情。
封面很精美,里面都是王子配公主、灰姑娘上位、欢喜冤家的故事。
我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有趣。
但也经常脸红。
因为里面有很多不可描述的内容。
虽然都是大段的省略号,但是对于刚刚进入青春期的我来说。
还是不小的刺激。
阿雅特别喜欢这种书,她对我说,这些带颜色的小书,在租书摊上都是最抢手的。
一般的书一天3毛,这些书要一天5毛呢。
抢都抢不上。
不只是女生爱看,很多男生也都看呢。
最可气的是,经常缺页。
看到关键处,忽然发现少了几页。
肯定是被哪个龌龊的人撕了自己去收藏了。
搞得后来还书的时候,老板都会一页一页的检查。
发现被撕了,那是要赔钱的。
……
比这更可气的是。
有时候还能在书页上看到黏糊糊的痕迹。
有的页码都粘在一起了。
当时我不懂这是什么,后来懂了,觉得好恶心。
……
当然了,当后来,我哥哥总让我去帮他租那种录像带。
还没有顾忌地在家里面看的时候。
我就一点都不觉得这些有什么刺激的了。
但当时真的觉得这些很精彩。
甚至还控制不住上课偷偷的看。
一边看,一边幻想,自己就是书中的女主角。
我最喜欢的就是灰姑娘遇到王子的故事。
觉得那些王子都好温柔,好浪漫。
而我,不就是一个现实版的灰姑娘么?
现在回想,这也是我当初为什么会喜欢上那个王秀才的原因。
因为王秀才是我们村里唯一一个大学生。
在镇里的文化馆工作。
斯文白净,说话好听。
还经常读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