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狗仔队队长,如果没有这个警觉性,他早就被人大卸八块了。
又喝了一些酒之后,夏洛克和胡放都醉醺醺的,不再说话,而是离开酒桌,斜躺在沙发上。
我建议是不是好撤了啊,胡二狗说不急,他非要再敬我一杯,他说:“能把脑袋被绿的事当众宣布出去,这种勇气不是人人能有的。你破釜沉舟的豪气,我佩服。”
我只有苦笑。如今鱼死网破,我和黄克宇势不两立,我还有什么怕丢人的?
只是有一点让我不明白,这则新闻若是上了北海晚报,黄克宇就完蛋了,天啸集团也就遭受重大的名誉损失。胡放这么做,对他有什么好处呢?
事实上,胡放这么做,给他带来的只能是危险。首先,黄克宇会跟他拼命,其次,天啸集团的人也不会放过胡放。
难道,胡放纯粹出于正义感,而帮我?
或者,胡放为了让自己出名?
似乎都不对。
毕竟喝了不少酒,胡二狗再清醒,话也有些多。接下来,他对我讲了一些他们行业内部的规则。原来,胡二狗的狗仔队有条不成文的规定:跟踪和打击的对象永远是装逼的明星或大腕,否则,不在他们的目标之内。
比如,一个时下名气很大的明星,如果他(她)做人坦诚,勇于暴露自己的缺点,则就不是狗仔队的目标。
而,如果这个明星,在公众面前永远一派高大上形象,就必然被胡二狗的狗仔队盯上。
“他三奶奶的比比的!”放下酒杯,胡二狗骂道,“是人都有缺点,不要装好不好,装?对不起,老子就要搞你,把你的面具扒下来。”
“呵呵。”我一笑,“想不到胡队长的正义感挺强。”
“他就是这么个理。拿1802那个叫吴大棒的秃顶说吧,其实,我就挺欣赏他的。我看得很清楚,他正搂着女下属亲嘴呢,这时候有人推开门进去向他汇报工作,他也不觉得怎么着,继续搂着人家,还把手下把人批评了一顿,说没看见老子在忙吗,汇报工作也不分时候。我当时忍不住想笑,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好色男人,好色好的光明正大,这种男人光明磊落,我佩服。”
我突然想起,开完大会散场时,就一个秃顶男子大大方方和肖美娜握手,并朝她低声说了句什么,当时肖美娜一听就脸红了。这个叫吴大棒的,是不是那个男子呢?
“胡队长,那男的,是不是有络腮胡?”我想到了这个细节。
“对,一脸络腮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