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运气好呢?
就因为狼人的血,对血族来说是大补,可以说血族同族的心头精血排第一,狼人血液排第二,人类血液排第三,其他兽血排第四。
不过一般来说除非是有仇,同族不会相杀,而狼人隐居,说百年难得一见都不夸张。
主要是因为狼人对血族有种感应,能知晓附近有血族接近,所以避世的狼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主动出现在血族面前。
对于洛罂所问非答的惊讶,狼王很是郁闷,想他们狼人一族隐居百年之久,被血族踏足领地不说,看着年纪年幼竟然能随意出手杀他族人十来个。
怎么,难道百年不见,血族竟然这般厉害了吗?
这也算他们倒霉,若是艾斯克斯,杰里,德里克三位亲王来,在众多狼人围攻下,必定讨不到好处,很可能葬身于此地也说不定。
谁让他们遇到了洛罂这外挂?
狼人不像血族,有血有肉有灵魂,是小幻足以轻易克制,对付起来简直不要太简单。
洛罂把玩着手中匕首,看着狼王独特的金色瞳孔漫不经心的说道:“我呢,只是单纯的想捕猎弄点口粮,你们呢又刚好撞上来,正好我也懒得去找,所以你们打不过我就别怪撞枪口上,更何况,你们可是要杀了我呢~”
狼王一顿,什么叫他们撞枪口?!守护领地不就是他们狼人该做的?!再说了你好好个血族不去吸人血,来森林找最差的兽血,谁信啊?!围攻你我们还有错了?!
好,就算他们错了,但你能不能先住手!我们现在不是在交谈吗?!
狼王眼睁睁的看着眼前这诡异的幼年血族,在说话期间又收割了他一位族人,气得气不打一处来,但又无可奈何的憋屈。
他知道就算他们一起上,怕是也碰不到这血族一丝衣角。
“你要如何才肯放过我族人?”狼王的语气带了些咬牙切齿的意味。
洛罂将小幻化为玉镯,看了眼半空中的血团,十只狼人血液,虽然他们能变化成人,但是能化为狼,说明本身狼的基因占了百分之七十以上,对洛罂来说这属于妖兽一类,毕竟妖兽的血总归比人血好多了。
洛罂将血团召唤到手心之上,语气戏谑却装作无奈的样子说道:“哎~其实我也不想这样,可是我是血族呀,还是个好血族,我又不想伤害人类,但是你们也该知道血族饿急了会是什么状态,所以杀你们我是真的迫于无奈。”
【……宿主睁眼说瞎话的本事见长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