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时路长,来时路短。
这一路的归程,并不太平,因为这个天下本来就并不太平。
不过还好,和去时一样,像刘恒这样的穷人,是基本上不会遭遇太多麻烦的——一旦离开了望云山城,他甚至是立刻就把脚上的布鞋脱下来,换上了草鞋。
穿草鞋,才是一个穷人的本分。
一千多里地,去时四个人,走了近一个月,归程只剩下刘恒孤零零的一个,怎么都好对付,他脚力又健,只二十天出头,就已经回到了大野城。
这日下午,远远地看到了那熟悉的小村子,刘恒脸上才终于露出了一抹放松的笑容。
他又回来了。
回来,总归是叫人开心的一件事。
一路遇见邻里,大家都热情地打着招呼,只那短短的几步路,却不等他走到家,陈乐、陈雉和刘章已经留在了望云山宗的事情,就已经传遍了小小村落。
这消息若是在大野城里传开,怕不立刻要轰动全城,但眼下这小村落里,乡民大多朴实,对于修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隐约是知道一些的,对于修仙的荣耀,也大抵是了解不少的,所以,激动自然也是激动,高兴自然也是高兴,以至于一样也是奔走相告,但说到底,也只是一种“我们村子有人出息了”的感觉。至于像在大野城那等地方所能引起的轰动,却是不会有的。
很快,一条黄色的大狗出现在了视线里。
刘恒刚来得及叮嘱隔壁打柴卖柴的赵叔,进了城不要声张和宣扬此事,瞥见那身影时,当即转过身去,那狗却已经扑到了近前。
它呜呜地叫唤着,不顾刘恒的身边有人,只是将他们粗鲁的挤开,围着刘恒来回地打转,尾巴疯了一样的用力的摇摆着。
它仰头看着刘恒,刘恒低头看着它。
忽而,它一脸严肃的表情,冲刘恒大吠起来。
“汪!汪!汪!”
很用力,很生气的样子。
乡亲们都笑起来,有人说:“大黄想你呢!你刚走那一个月,它都瘦的脱相了,最近才渐渐好些。”
刘恒蹲下去,与它对峙着。
它又“汪!”地叫了一声,然后又“呜呜”起来。
刘恒一把抱住它的脑袋,把它拽进怀里。
摸着的确是瘦了好多好多。
其实刘恒自己知道,他自己也瘦了好多好多。
去时瘦,来时又瘦。
忽然,大黄用力地挣脱了刘恒的臂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