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饭对于言念来说是顶好的了,可对于辰燚来说却是最平常不过。
既然决定了要教,那辰燚定然不会有丝毫放水。在笔上吊上了一个秤砣,也就五两左右,可是吊在笔上就没那么容易写字了。
瘦骨嶙峋的言念光捏住笔收就已经颤抖不止,更别说写字了。不过辰燚也还不打算让他写字,用老曹的话连笔都捏不稳,凭什么下笔,更别说下笔如有神了。
因为言念所识的字并不多,辰燚就让他先识字。右手捏笔练手劲,左手翻书认字。
辰燚坐在桌子旁,提笔挥毫,笔走如剑行,苍劲有力中又有棉絮轻飘,刚中带柔,刚柔并济。一气呵成八大字:言念君子,不卑不亢。
言念眼里满是羡慕,什么时候自己才能有这样的笔力。幼小的心里已经暗下决心,无论多苦都要练下去。
“言念,既然要学字,那就得吃苦,笔劲不成之前,不许你落笔。你识的字也还少,还不足以撑起你读书人的浩然气。”
辰燚将八个字送给言念,此八字来之于言念,也送之于言念。
言念点点头,和辰燚相处如沐春风,孩子的眼里已经树立起一尊高大的形象,无可超越的那种。
言念从来不觉得练字苦,能捏着笔看着书已经是顶好顶好的幸福。
每天清晨按时起床,和辰燚一起爬大竹山,每当经过小破庙时,言念都觉得五味陈杂。不过言念知道有些恩情说出来不如深埋在心里。
言念瘦是瘦,可是身体素质还是相当不错的。起初还跟不上匀步而行的辰燚,可是在伙食和锻炼的双重加持下,没多久就能跟上辰燚的步伐。
早饭都是朱七在准备,不过都是按辰燚配的药食方来的,主要是壮阳补元的。主要是给言念补的,毕竟他的身子太弱了,其次是朱七,自从春庭楼一晚后,整个人每天无精打采的,枸杞加海马鞭都拯救不了。
言念每天除了练笔劲看书就是按照客人单子抓药。药店主要还是买药,看病是其次,毕竟更多人是拿着药方来抓药。如果主看病,就辰燚这个甩手掌柜早就喝西北风去了。
十天前,万如意带着两百两白银找上门。刚到内口就看见辰燚蹲在石阶上遛鸟。
小不点褪去了全身的绒毛,换上了雪白的羽毛,头顶还有几片翘起来的羽毛,整个看上去,那是威风凌凌,再配上犀利的眼睛,能捕捉一切细小微动,从样子上看是只鹰无疑了,似海东青而非海东青。
“好鸟,掌柜一千两买不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