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人没有回答,而是眉头一皱,仿佛发现了什么东西,直勾勾地盯着印第安人营地边缘处的某个锥形帐篷。
就在这时,一个上身赤裸、黑头发、黄皮肤的瘦小身影从帐篷里猛地窜出,拼命往远处跑去,他看上去只有八九岁。
一个孩子。
或者说,五十美元。
“啊,这还有个漏网之鱼!”
康纳第一个做出了反应,当即放下手中头皮,抄起来复枪便追上去。
不过这时有人说道:“康纳,别管他了,这个氏族的阿帕奇战士似乎马上就要回来了,我想我们得尽快撤退!”
“一个小家伙而已,很快就好!”康纳话音渐远。
阿帕奇男孩离得颇远,跑得也是十足拼命,但显然不可能跑过一个成年人,不多时便被康纳追近。
随着距离的缩短,康纳举起手中来复枪,扣动扳机。
“砰!”
来复枪,或者说线膛枪,虽然因为装弹速度较慢而被一些人诟病,但凭着枪管里的膛线,其射击精度却比滑膛枪要好得多。
这一枪正中印第安男孩后背,脆弱的躯体当即就被铅弹击穿,鲜血飞溅!
小家伙惨叫一声,旋即倒地。
康纳没有立刻过去收割头皮,而是出于多年养成的好习惯,先为自己的来复枪补充了弹药。
将六十格令的火药倒入枪口,再将被油纸片包着的铅弹也塞进去,然后从后背取来一把小木槌和通条,将弹丸敲进枪管并捅到膛底压实……
一气呵成,训练有素。
前后他只用了半分多钟,是的,半分多钟,这个速度已经足以让他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
每次快速地完成装弹之后,康纳都不禁微微呼出一口气。这给了他安全感,事实上,这个习惯不止一次救过他性命。对他而言,这就像是上帝的庇佑。
做完这些,确保自己现在就可以开出下一枪,他才走到已经倒地的阿帕奇男孩身旁,重新取出匕首,俯身准备割取头皮。
然而刚一俯身,他就不禁愣住,难以置信地看着阿帕奇男孩的后背——那里的枪伤竟然不见了!
“这……”
康纳使劲眨了眨眼睛,试图驱散他以为的错觉,但遗憾的是,这似乎不是错觉。
而且紧接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本来应该已经死去的阿帕奇男孩,竟若无其事地爬了起来!
男孩一边挠着头,茫然四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