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区流浪街头罢了,相比我如泥泞般的未来又算得了什么?”
咕噜咕噜~
肚子哀鸣。
陈风叹气:“唉,好吧,我投降了。”
短暂的停留后陈风毅然决然的迈上了前往寻找食物的道路。
口上的空谈没有任何作用,先吃饱肚子才是硬道理。
而弄吃的这件事,陈风有一百种方法,这也是为什么他冒死从那些工人手上抢下篮球的缘故。
奔跑了些许时间,等来到大源篮球公园发现这里依然灯火通明的时候,陈风脸上露出了庆幸的笑容。
大源篮球公园,是京城最出名的野球场之一。
不少网络上的篮球网红都来这里打过卡。
特别是夜晚的大源篮球公园,这里充满着各种以弱胜强的传奇故事。
此刻虽然接近夜晚九点,但估摸一看公园球场内依然聚集着大大小小数十人。
陈风走到了篮球公园内唯一空旷的半场。
站定后深吸一口气,将气向丹田沉降。
随即高高举起篮球,呐喊:“大家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啊!”
“单挑红包局,单挑红包局,会打篮球的不要!记住,会打篮球的不要嗷!”
这便是陈风的拿手绝活。
在篮球场这种地方突然高呼单挑红包局一定会吸引大多数人的目光。
当然,大部分人不会有任何兴趣的,但陈风在最后刻意的加上了一句‘会打篮球的不要’。
这句话会让那些企图在球场上装逼,扮猪吃老虎的人内心发痒痒。
毕竟大家打单挑红包局都是挑强的打,哪有挑弱的打啊。
这不,陈风这一嗓子喊出去,大半的球场都停了下来,纷纷驻足观望。
话音刚落,就有不少人围了上来。
这时,一名穿着休闲POLO衫和拖鞋的中年人来到了球场中间。
“小伙子,咱们两个来一场,确定是只要不会打篮球的对吧?”
陈风点头肯定。
下一瞬间,中年人露出了狡诈的笑容,同时从朋友那里接过了背包。
紧接着,脱下了休闲POLO衫,穿上了全套准者篮球服,露出了宽阔的臂膀以及发达的胸肌。
缓慢的戴上发带后,中年男子从一名商务男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篮球悍将。
“来吧小伙子,我不是很会打篮球。”
陈风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