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高森返回到房车。
二哈趴在车底盘下边一阵的呜咽。显然刚才激烈打斗过程中,众人散发出的气场给可怜的二哈吓到了。我见状弯腰,伸手给二哈抱在了怀里。
高森干净利落地把散在房车周围的东西收拾一番,最终我抱着二哈坐进了他的副驾驶室。高森发动车子,我们离开了这个宿营地。直奔他说的墓地驶去。
约摸开出去半个多小时后,我们到了墓地,然后车停下来。高森让我在车上等一会儿,他转身就离开了。
天空又下起了小雨。
五分钟后,我突到墓地深处传来一阵低微的抽泣音。
我别过头,视线落到了仪表盘的上方,然后我看到那上面倒扣着一个相框。我想了下,伸手把相框拿过来。视线所及,我见到了高森跟一个年轻女孩儿的合影。
她很漂亮,皮肤很白,是很秀美的中国女孩儿。只是,我看她照相时的眼神,还有那道散发出的气质,我知道这女孩儿身上有病……
很重。很重的病。
二哈这时叫了一声,跟着眼神移向照片,它伸了爪子好像要扒。
我阻止了二哈。
二哈一呲牙,咬了我一口。
当然了,不是真咬,是那种威胁性质的假咬。
我笑了下,又把照片倒扣着放到了仪表盘的上面。
女孩儿应该是二哈的女主人。只是,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半个小时后,高森回来了,他坐上驾驶室,沉声跟我说:“我们去哪儿?”
我说:“洛杉矶。”
高森:“好的。只是路很远,我们可能得多跑上几天了。”
我说:“无所谓,慢慢跑呗。”
车在沉寂的气氛中开出去了半个小时后。
半个小时后,我问他:“她是怎么走的?”
高森很自然地回答:“命数!她的命数就是如此。小时候她身体不好,得过白血病,后来治好了。但跟我在一起没多久,她又复发。我用了道家续命的法子,用我十年的阳寿换了她一年。”
“我本想给的更多一些,可我的能力有限,我只能给她一年,只有一年……”
高森喃喃说:“她喜欢哈士奇。以前在旧金山的时候,她养过一条,后来那狗在外面吃了不干净的东西,突然病发就死了。她为此哭了很久。”
“我以前不喜欢狗的。但是为了她,我把它买来了。”
高森拍拍二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