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心里不慌,那都是假的。
好不容易有了个系统,万一因为自己没有一官半职,导致这个金手指没了,秦耀哭出来的心都有了。
当然,也尽显于此了,秦耀本就是一个乐天开朗的人,哪怕是十年里见惯了生离死别,饿殍满地,他都没有放弃生的希望。
因为在他看来,活下去,比一切都要重要。
在这个前提下,吃差一点,没关系,睡差一点,也没关系,没有手机、电脑也没关系,只要能够活下去。
正是这种活下去的信念,让秦耀身边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只有他还好好的活着,还等到了他的金手指。
秦耀称之为,苟!
在乱世嘛,苟不丢脸,丢脸的就是,一个好端端的人,什么都没见过,什么都没吃过,什么都没留下过,就悄无声息的死了,那多可悲?
凭什么觉得生命不值钱?每个人的生命,都能绽放出不一样的烟火,你不能觉得一时过的艰难,就认为活着没意思了啊!
揉搓了一下自己的小脸,秦耀想了想,管他来不来得及呢,哪怕真错过了这三天,自己总不至于就活不下去了吧!
心情突然愉悦了很多,甚至,他还偷偷摸摸地从枕头下面,掏出了一沓皮纸!
这可是他的宝贝!穿越以来,他花费了无数日月,才累积下来的宝贝!
紧紧地搂在怀中,秦耀还特地地跑到门口,掀开帘子四处打量了一下。
嘿,没人!
秦耀缩回脑袋,挂着一脸猥琐的笑容,珍而重之地摊开了这一沓皮纸。
皮纸上,有文字,有图案,但是字体歪歪扭扭的,这是秦耀穿越之初,第一次安定下来后,从死人身上拔下来的一块衣服皮领子做的。
深吸一口气,秦耀瞪着眼睛慢慢地欣赏着。
上面,集齐了秦耀前世引以为傲的精华,而这第一张皮纸上,记录的是一名叫做阿宾的少年,和一位白洁的夫人之间恩怨情仇的故事。
配合潦草的图画,秦耀看的津津有味。
深夜,秦耀的军帐里,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伴随一声低喝声,秦耀满头大汗地伏在了案几上。
一张充满佛系的小脸上,宝相威严,淡然的眼神中,更是透着漠视一切的高冷。
长舒一口气,秦耀感觉长久没有进行这种高消耗运动的自己,显然这次是有些用力过猛了,连挪动脚步回到自己床榻上的想法都没了,就这么趴着,缓缓地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