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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孩儿令(1 / 3)

丁醒瞧不穿守宫四兽的异化底细,转而去请教人面虫。

“五年前我离开时,只把一株飞银参种在药园里,它们是吞参后开始脱胎,到底是什么样的参类能够导致妖族根脚逆转?”

“我对这种灵参非常陌生,以前肯定没有见过。”人面虫从火山下来后,一直在研究飞银参的来历,但整株灵参都被守宫兽吞吃,它只能去感悟参力凝结的银球,可惜收获甚微。

“你是洪荒灵根,竟然也有你没有见识过的草木种类?”丁醒颇是无语,以人面虫的悠久寿命,应该是无所不知才对。

“我生来就爱犯困,活的是久,但睡的也久,醒来的时候又是醉醺醺,最烦就是听道修行。”人面虫尴尬着说:“所以我知道的事情其实不算多,甚至比不上人教那些小童子。”

它其实是谦虚了。

毕竟活的时间足够漫长,它知晓的东西肯定比一般童子多的多,只是飞银参的根脚确实太过独特。

这真不是它孤陋寡闻。

它问丁醒说:“当初你种参的时候,有没有截留一些参须?”

只要让它拿到参躯的一部分进行研究,它自认可以把灵参底细解开。

丁醒旋即取出一个酒瓶,拔开瓶口,从中摄出一根手指粗细的须体。

飞银参的参躯非常坚韧,他使用弯月轮斩击好长时间,这才截断了一条参须,因为取须较为麻烦,他也担心会损伤参躯,导致参力流逝,所以只收藏了这一根。

如果他提前得知守宫四兽那么馋嘴,他肯定会多截几条的。

但有一株已经足够。

人面虫张口把参须吞入腹中。

它施法祭炼了一会儿,忽然露出惊诧之态:“奇怪,真是太奇怪了!这灵参竟然能够同化我的本命妖气,如此一来,它岂不是可以改换自身的血脉气息?”

丁醒听罢颇有些失望,同化血脉妖气可不算什么有价值的本领,一不能拿去攻敌,二不能抵御灾祸,怎么看都是鸡肋呀。

他忍不住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它们脱胎与否,应该是没什么区别了!”

人面虫的看法却是截然不同:“怎么会没有区别!”

它语气兴奋的叫道:“这次脱胎,简直是让它们与以前有了天壤之别!醒弟你莫不是忘了,守宫四兽的起源是什么!”

丁醒猛然想起来,上次人面虫苏醒的时候,可是给丁醒讲的明明白白,第一代守宫童子,是惜月娘娘使用自己的守宫砂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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