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美资外企,赵慕慈再一次闲了下来。跟上次离开智诚律所时候相比,这次的离职体验,相当愉悦和饱满。毕竟上一次离职,是从第一份干了六年多的工作中离开,那种感觉就像是婴儿离开母体,免不了会有慌乱无着,以及由于没有按着所里的传统路径升到合伙人而产生的一种类似于失败的心绪和遗憾。而这次,她驾轻就熟,气定神闲的拒绝了继续留下来往法务VP方向发展的邀约,走的清清爽爽,还收获了Grace的感激,留住了跟她之间的那份情谊,如此甚好。
可惜这份丰厚薪水吗?自然是可惜的。但赵慕慈权衡再三,难得没有被金钱迷惑了心智,明白继续做下去需要付出的代价。她也明白,即便最终拼命坐到法务部实际负责人的位子,那也不是自己最想要的那个位子。为一个不想从事一生的职位付出惨烈代价,这只怕是有点不划算。
她清楚的意识到,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她选择了现实;在此地与远方之间,她选择了远方。在外企法务VP和未来律所独立合伙人之间,她选择了后者。仔细想想,似乎她一贯如此,被梦想牵引着,放弃一个个唾手可得的现世安稳,一路向前,奔向远方。如果有人说她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大概率她会否认,因为她并非天马行空不切实际的那种人;可要是有人说她是追梦者,或者逐光者,她多半会含笑默认。那是美好的。
回想这段工作经历,她在Laura和Grace竞争角力的夹缝中生存了下来,并且协助Grace完成了对合规组的优化和改革,完成了Grace招她进来、让她坐到合规总监位置上的期待。Grace赢了。她也赢了。Laura却输了。一场PK中,有赢便有输。她庆幸不是她输。像顾律师所说的,靠着短板来生存,学习“做人”的经验,这门“课程”,或者说实战演练,她完成的不错。
欣慰之余,她也意识到,如果这游戏继续下去,总有输的时候,没有人能做常胜将军。赢得一个局面,并非一厢情愿就能达成。天时地利人和,诸多因素,都有利于自己的时候,赢的概率就大了。一个人可以把控人心,利用时势,以求更多的赢面,即便如此,也还是免不了要面对很多的意外和不可控因素。因为一个小小细节导致整个局面崩塌的事件比比皆是。人能做的,太有限了。所以才有这样的古训传下来:功成身退,天之道也。
升到高级总监的位置,面对公司邀请再进一步的当口,离开是明智的。
因为Tony代表公司向她发出了做法务部实际负责人、并且有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