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和分析里。
赵慕慈自然能觉察到这种不爽和不悦的。两个人相处久了,对方心情如何,状态如何,即便没有言语,也是比较容易就能感觉到的。但赵慕慈不是陈丽美。她也不是刚毕业急于寻求老板认可与肯定的新人。她来这里,自然是有被看上的资本和价值。只要她认真工作,解决问题,对得起薪水,没有触犯公司禁忌和规定,基本就没有什么大问题。王翠莲个人更喜欢谁,这不是她能决定和改变的。总不好为了让她更喜欢,和她更有谈资专门去生个孩子吧。
作为合规总监,陈丽美大约是想再升一级的,好拿更多钱,所以才这么拼。可是赵慕慈图什么呢?一入职就到了顶格,往上就是作为法务副总的王翠莲,升无可升,除非王翠莲不干了。在工作尽职尽责,做人做事合乎本分的情形下,自己就是合格的,即便王翠莲有些不满,那也无伤大雅,是在两人关系的承受范围之内的。迎合,跪舔,甚至做到卑躬屈膝,无底线逢迎的程度,在赵慕慈看来,是没有必要的,大可不必。
这是赵慕慈渐渐想明白的事。想明白以后,对于陈丽美的种种厌恶和看不惯,竟然淡了许多,甚至有了一些设身处地的理解。她心想,陈丽美固然可怜又可恶。她对她种种不善,种种恶意和心机手段,不过是想要王翠莲多看她一眼,好给她升一级。可是她这样不断的挤压踢打到别人,却不是聪明的做法。毕竟她不是她的竞争对手,她只是太患得患失,太“拼”了。
放开了对陈丽美的厌恶和戒备,赵慕慈轻松了许多。她打定主意,只要陈丽美不是太过分,她就不跟她计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不怕她。她也不准备跟她针锋相对,搞所谓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她不准备成为她,也无必要变成她。
随着对这件事了解的深入,赵慕慈也意识到,不一定是王翠莲要刻意学那不懂行的做派,一味要她去找关系花钱,做这有违法律人专业素养的事,更大的可能是,这家民营公司的老板们热衷于搞关系,迷信关系的魅力,反而对法律的严谨和专业,以及当前反腐倡廉的政治风气并不放在心上。老板们如此态度,作为法务部负责人的王翠莲总不好摆出一副正义凛然的法律面孔,断然否决掉老板们的期待,拒绝执行他们的想法和愿望。这是不利于她的职业生涯的。
想明白这一点之后,赵慕慈不禁反思起自己来。王翠莲懂得接下老板们不合理亦不合法的需求和期待,并且身体力行执行下去,她怎么就这么“铁骨铮铮”,将这条路否决的彻彻底底。虽然她的理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