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设计副总开完会四五天之后,王翠莲对赵慕慈说,新商标就按照之前给定的样子去申请。赵慕慈心中百般不安,问道,这个商标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风险,有跟老板们沟通过吗?王翠莲点点头:“说过了。先这么申请吧。”
这下轮到赵慕慈呆在原地暗自震惊。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样的客户以往也不是没见过。但是一般情况下,肯这么做的客户,他们所遇到的情形和法律风险,基本都在模棱两可之间,即风险是有的,但生路也是有的。孤注一掷坚持冒险,无非这条路有巨大的商业利益考量,同时对于风险有一定的承担能力,赌的就是那一线的生机。律师在其中的作用,除了提示风险之外,便是用其所能,为其客户出可行之道和可为之事,尽可能的帮客户靠近这一线生机。
但这个新商标版本,不论从她的观点出发,还是外部代理机构的角度,都认为是触及了商标局对新申请商标进行审查的绝对禁止条款,通过的概率基本为零。这个新商标,或许确实如设计副总Hue所说,是老板和股东们集体创作的结果,有着比较强的商业考量,几十万的商标申请费用对于公司而言也还承担得起。但是申请通过的几率为零,又何必要做这种没有任何生机的冒险呢?说白了,用这个版本进行新商标注册,本质上就是在做无用功,白花钱。
赵慕慈沉吟半天,还是决定吧上述想法跟王翠莲再沟通一下。毕竟现在这摊子事由她负责,虽然上级给了行动指令,出于多年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她还是想要负责一些,而不只是真的像基层员工一样只进行执行动作。王翠莲一如既往不见人。等了半天终于等到她回到了位置,赵慕慈叫了一声:“莲姐。”
王翠莲:“等会儿。”说完便在电脑上敲击起来,似乎在回什么东西。
赵慕慈便等着。不一会儿,陈丽美的声音响起来了:“莲姐,上次涉嫌诈骗的那个案子……”
赵慕慈抬起头,陈丽美沉浸在对细节和进展的讲述中,丝毫感觉不到赵慕慈的目光和注视。陈丽美似乎对王翠莲有一种近乎病态的依赖和沟通欲望。线上的沟通不清楚有多少,但只要王翠莲在位子上,陈丽美总能在一分钟之内开始报告和沟通,这个案子那个案子,这个事情那个事情,絮絮叨叨,好像永远没有止境。好像只要王翠莲在她的座位上,陈丽美的报告和沟通就会一直持续下去。
一开始赵慕慈以为,陈丽美真的很忙,真的有许多事情需要向老板沟通。但仔细听几次就会发现,陈丽美大部分时候都是在“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