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没有私信一同送回,看来,吏部侍郎已经对靳山麻木不仁,觉得他是朽木,不可雕也,话多必失去,对于这个人,他觉得越接触的少越安全,靳山完全就是榆木疙瘩,不开化,不通融,不懂变通,死脑子,方脑壳。
这样猪一样的队友,对吏部侍郎来说,是一个潜在的威胁。只要不和他走得太近,就会没事。
第二次退回,这个让靳山猛然想到,这个就是唐律预测的,一点没错。太正直无法生存,肯定要碰壁。
这个人就是故意不让骆靳去死。
靳山非常生气,恼火,觉得自己权力太小,竟然败在小鬼手上,这个让他情何以堪。官场之黑,超出想象,还好在邓城小地方,不和他们搅在一起是最好的选择。朝廷里的官员起起伏伏,真是演戏,一方唱罢,另一方登场。
这可怎么办?
要是按照正常程序,估计这骆靳是死不了的。那么,他打死了人,就这样算了吗?
不能,绝对不行!
自古以来就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说法,合格朴素的道理,连不懂法的百姓都知道,为什么打死了人的凶手还没判决处死?难道王法只是用来看的吗?这个道理怎么说得过去?
必须要给死者家属一个说法,让邓城知道,在靳山手里犯事的罪犯,一定会严惩,要不然,邓城就不是人呆的地方了,是野兽呆的地方。
这么一想,他就想在第三次向上呈文,这一次,靳山突然想到,要用非正常的手段达到正常的目的才行,一般来说,大家都觉得要被判处死刑的人,一定会有办法,就在文字上下功夫。文字工作做好了,就能达到目的。
他左看看右瞧瞧名字,发现了问题。于是,他又写了一封呈文,心里得意极了,竟然说出了口:“骆靳啊骆靳,这一次你必死无疑了,眼看秋天要到,这么一折腾,时间也就到了。吏部侍郎啊吏部侍郎,你就瞧好吧!看看你的小舅子还能保住小命不?看看你,一定有苦难言了。这就是哑巴吃黄连的典范。哼——”
就这样事不过三,靳山将呈文写好,将案卷送到京城。吏部侍郎一看,大笔一挥,写了“同意秋斩,届时执行。”
吏部侍郎并没仔细查考案卷,因为卷宗较多,看得头昏眼花,脑袋里只装着骆靳,只要没有,对其他案子,一律同意,对骆靳案,一律驳回。
吏部侍郎没有看清楚内容,靳山在案卷中写着:“杀人犯马革,因琐事,无故将人杀死,查证属实,现呈文请予以斩首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