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注定是不同寻常的一天。
阿福早早的便进了山,想着给打点野味给依云补补身子。
若是运气好,还能多储备些,好熬过即将到来的冬天。
深山中的人家靠山吃山,这一年四季便在这大山中刨食,因此连绵的十万里大山,对于从小便生活在这里的阿福,已是不能再熟悉。
翻山越岭犹如行走在平路,今日运气还真是不错,开弓便打了一只肥硕的野鸡。
阿福正要去拾野鸡时,忽然察觉到了背坡处,似乎有不同寻常的动静。
还当是野兽,于是赶紧爬上了手边的一棵大树。
躲在茂密的枝叶下手持弓箭,居高临下,蓄势待发。
待那野兽露出一只脚时,阿福才错愕的发现,根本就不是什么野兽,而是几个人。
四个身穿官兵服侍,手持短刀的男人,正在劈砍着朝阿福这边开路。
阿福心头一惊,他再傻看到官兵的那一刻,也该想明白了。
该来的还是来了,躲都躲不过去。
怎么办……
阿福秉止呼吸,不敢发出任何动静。
“头儿,咱已经在这附近找了快两天了,连个人毛都没发现,不会今晚还要在这山里过夜吧。”
“就是啊,咱兄弟几个好歹也是正儿八经的捕头,平日捉拿的可都是汪洋大盗,钻到这大山里找一个女人,传出去好说不好听啊。”
宋捕头不悦:“闲着少扯淡话,抓紧找人,等找到了人,老子请你们仨在醉春楼快活十天!”
“头儿!快过来!”另一人远远的招手,其余几人快速跟去。
躲在树上的阿福紧张极了,因为叫喊的那人,发现了一处新鲜的血迹。
正是阿福刚刚射杀野鸡留下的血迹,血迹处还有几片野鸡碎毛。
宋铺头眉头一皱,放眼四下,职业敏感让他意识到,这附近还有他人。
“头儿,不对劲阿,这是野鸡毛吧,您在看看这里。”手下指着石块一角:“这明显是飞箭擦过的痕迹。”
“小声点!”宋捕头按住其余几人,暗暗摇了摇头,示意几人不要声张。
血迹还很新鲜,说明那人并未走远。
这是他们进山以来发现第一次重大发现。
此处位置极其偏僻,已远离了其他搜寻的大部队。
而根据飞箭留下的痕迹来判断,很有可能是当地的猎户所为。
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