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炳初当时去虞城的时候,因为不是太确定,所以是薛晏跟着来的。
呆了一段时间,发现并没有什么异样,就打算回去了。
“薛公子明日就要离开了?”
程晓晓听到沈炳初的话,小小的吃了一惊。
“恩,那你到时要不要松松他?!”
沈炳初至今还以为晓晓喜欢的是薛晏,所以无时无刻不在给俩人制造机会。
“恩,这样吧,今晚我请你们吃一顿乌鸡宴,如何?”
“好啊,要是你能是那个掌勺的就更好了。”
沈炳初一听可以有乌鸡吃,连忙点头答应,乌鸡啊,真的是太贵了,虽然,晓晓会每隔几天往府上送上一只,但是哪能够解馋的?
有时候实在忍不住去面馆要了一份,结账的时候,狗剩他们说什么也不愿收钱,弄得他都不好意思了。
如今终于有乌鸡可以过瘾了,他当然是求之不得,当然,最好还是程晓晓亲自做,这丫头,没想到做起饭来,竟然是一绝。
比如家酒楼的厨师做的还好吃,估计皇宫里的御厨都不会有这丫头做的好。
“行,今晚,你们来我家,我给你们做好吃的。”
晓晓也没有拒绝,她之所以选择做乌鸡宴,就是准备通过薛晏,把乌鸡给推销到虞城去。
虞城那么大,有钱人肯定也很多,想要推销到全国,首先就是要走出古风镇这个小镇。
而薛晏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去晓晓的家?”
薛晏有些愣住,对于晓晓的感情,他是竭力的遏制,可越是告诉自己不可能,却越渴望着。
回到虞城的日子,总会梦见这个小小的身影。
尤其是这次再次见到晓晓,那本来就躁动不已的心再次的不安分起来,晓晓与之前变化很大,如果以前说是一个干瘪的豆芽菜,可是现在成为一个亭亭玉立的小姑娘了,脸上也不再是皮包骨头的瘦,有了一些些肉肉,脸色也红润了不少。
如果依照现在的趋势发展下去,怕是两年的功夫,她就能成长为一个倾国倾城的姑娘了。
只是现在还是有些小,所以显得有些青涩。
“恩,我告诉她,你明天要走了,所以她说让我们今晚去她家,然后给你做一顿送别宴,而且还是她亲手做的呢。”
薛晏微微有些心动,晓晓亲手做的,好像就是那次吃过一次面和腊肠,别的真的都没有吃过了。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