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薛晏,程晓晓高兴的不能行,毕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想着以后又有大把大把的银子往自己腰包里跑,程晓晓觉得自己的人生简直完美的不要不要的。
“晓晓,你真的打算要去虞城?”
马秋英看着晓晓,
“娘,不是我要去虞城,而是我打算把乌鸡推广到虞城去,让更多的人知道乌鸡的好处。”
晓晓耐心的解释了一下,
“不过到时肯定会去虞城一段时间的,虽然乌鸡在这镇上算是落稳了脚跟,可是我并不仅仅是想着只在古风镇,毕竟镇子比起府城来说,也不过是弹丸之地。
而且古风镇就这么大,有钱人也只有那么多,一段时间过后肯定会进入美味疲劳期,肯定会想着换些口味。
养乌鸡不仅废精力,也废更多的财力,价格必须得这么高,稍微富裕一点儿的可能短期不会计较价格,但是要是一年两年,时间更久一些,怕也会有些舍不得。
只有那些真正财大气粗的人才不会计较这么些。下一步我打算开到虞城,如果有可能,我会去京城看看,最好把乌鸡给开到京城去。”
听着晓晓不缓不慢的说了那么一堆,马秋英心里很是震惊,她知道晓晓是个要强的孩子,但是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心思,竟然想着把乌鸡推广到京城。
果然还是她老了,又一直呆在村子里,想不到那么多。
“嗯,你有计划就好。”
半晌儿,马秋英才说了这么一句话,她不想晓晓离开,但也知道拦不住她的脚步,所以只有支持她。
“放心,娘,即便到时我离开了,我也不会丢下你一个人不管的。
有机会我就带你去大的地方看一看转一转,到时心情肯定就会不一样,见得多了,视野也就开阔了,身体也会越来越好。”
晓晓听出了婆婆话里的落寞,连忙说道。
“你倒是一个有心的孩子,好,娘就等着那么一天的到来。”
马秋英也没有拒绝,因为他也想要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虽然一辈子呆在村里已经习惯了,可是她也想要去更多的地方瞅一瞅,尤其是京城那样的地方,如果让她去过一次,那么就算让她死,她也没有遗憾了。
第二天,薛晏走的时候,晓晓没有来送,因为她的面馆出事了,忙的抽不开身。
“晓晓应该是被什么绊住脚了,所以没有来得及过来。”
沈炳初看薛晏一直望着一个方向,连忙低声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