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了那张脸,那身高,那颜值。
与之同时。
孟千秋的拳头,也是松了紧,紧了松,松了又紧,指甲都快陷入肉中。
怒,他是真的怒。
自打上高中以来,林北还是第一个,敢在篮球一道如此小觑他的人。
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的话,此刻林北早被他千刀万剐,再碎尸万段了。
不要问他为何不继续语言攻击。
只因他发现,在语言文字的运用【嘴炮】上,他貌似真说不过林北。
这从林北三言两语,便把他激得嘴皮子直颤,可林北却仍淡定无比可以看出。
所以……
嘴炮就不嘴炮了,不浪费时间。
接下来,就该雷霆一击,用绝对的篮球实力证明,到底谁才是垃圾。
“哼!”
只听见一声冷哼。
然后就是“咚咚咚”的声音,那是孟千秋自顾自的开始在三分线外运起了球。
显然。
他怒归怒。
却并未拒绝林北的提议,不再抢发球权,而准备直接发动进攻。
这对他来说,绝对是有利的。
毕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率先进攻,能让他气势如虹。
且如果能率先进球的话,不仅能给林北施加压力,更能让他继续拥有发球权。
没错,就是发球权。
正规的一对一篮球斗牛,大多是轮发,可在三中,斗牛都是赢家发球。
不要问为什么。
问。
那就是三中篮球场上的规矩便是如此,或许是这样更容易给对手剃光头吧!
这也是他之前说最多十分钟,便能解决本次战斗的原因所在。
只要他一直赢球,便能一直占据发球优势,可一直攻击,一直进球。
三十分,最多十五个球。
如果打得快的话,甚至不需要十分钟,也许五分钟就足以搞定了。
只见……
“砰砰砰砰砰!”
一阵非常有节奏,且沉稳有力的球地相接声响起,那是孟千秋在运球。
虽然是由他率先进攻,可他并未立马冲进三分线,然后投篮或扣篮。
毕竟单挑有十秒的运球时间,且第一球至关重要,他想借此培养下手感。
不过这个时间并不长。
没有等到十秒,而在第七秒左右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