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的。
但白璐却是豁出去了,她看到了宋潜眼里渴望的眼神。
收买人心不在此刻,更待何时?
她之前能够认出眼前的人是宋潜,全然是因为这人在书里有极为重要的戏份。
李清年逃荒路上遇到了众多危机,都是宋潜不要命般挡下来的,也因此宋潜后来极得李清年器重,甚至隐隐能和韩晓光比肩。
只是宋潜后来看上了颜雅,恋爱脑发作,利用李清年给的权利替颜雅谋取了许多好处。
可惜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颜雅在榨干宋潜的价值后转头就嫁给了另一位新贵,还对宋潜说,向来是将他当作好哥哥看待的。
而白璐能认出宋潜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宋潜发顶上的一块疤。
这块疤在宋潜的右脑勺,有巴掌大小,是小时候玩火留下来的。
宋潜的头发乌黑浓密,但只有这一处,半根毛也没有长。
平日里宋潜都是用毡帽或斗笠将疤挡住,但今天急着救要掉进火堆的李清年,斗笠也不知道掉到了何处,才让白璐一眼就认了出来。
她的本意是引出护卫后,随便说几个她记得住的名字来,唬一唬李清年,让他打消用强的想法。
在硬招使不出来的情况下,就只能应承要好好保护他们一家的安全,以此换取情报。
没想到,来的居然是宋潜,那效果自然就更好了。
对于这个算是帮了自己的人,白璐也不愿太吝啬,她开口叫住宋潜。
“宋潜,一起吃吧,可香了呢。”白璐看见宋潜明显顿了一下,又回身试探性地看着李清年。
那眼中的渴望连瞎子都能感觉到。
李清年没有开口,只淡淡地点了点头,宋潜就欢天喜地地快步走过来。
但真正到了白璐跟前时,又纠结了起来,伸出去的手就这样僵在半空中。
这个丫头可是坑过自己的,莫不是这回又要耍什么心眼?
白璐看穿了宋潜的犹豫,好笑地直接拿了个鸡腿塞到宋潜手里:“放心大胆地吃吧,你家主子都吃了,你还怕什么?”
说完也不管宋潜了,自己坐到篝火旁吃了起来。
还真别说,从前不觉得,今天这样一番折腾以后再吃这寻常并不觉得如何的鸡腿,真有种天上人间的滋味。
宋潜见几人都吃了起来,韩晓光甚至还绕到白璐身边想再要一个,也就放心地吃了起来。
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