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与天下乐之;诸侯祭也,与竟内乐之。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此与竟内乐之之义也。
夫祭有三重焉:献之属,莫重于裸,声莫重于升歌,舞莫重于武宿夜,此周道也。凡三道者,所以假于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故与志进退,志轻则亦轻,志重则亦重。轻其志而求外之重也,虽圣人弗能得也。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自尽也,所以明重也。道之以礼,以奉三重,而荐诸皇尸,此圣人之道也。
夫祭有,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终者如始。"其是已。是故,古之君子曰:"尸亦鬼神之余也,惠术也,可以观政矣。"是故,尸谡,君与卿四人。君起,大夫六人。臣君之余也。大夫起,士八人。贱贵之余也。士起,各执其具以出,陈于堂下,百官进,彻之,下上之馀也。凡之道,每变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而兴施惠之象也。是故以四簋黍见其修于庙中也,庙中者,竟内之象也。祭者,泽之大者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惠必及下,顾上先下后耳,非上积重而下有冻馁之民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民夫人待于下流,知惠之必将至也,由见之矣。故曰:"可以观政矣。"
夫祭之为物大矣,其兴物备矣,顺以备者也,其教之本与?是故,君子之教也,外则教之以尊其君长,内则教之以孝于其亲。是故,明君在上,则诸臣服从,崇事宗庙社稷,则子孙顺孝。尽其道,端其义,而教生焉。是故君子之事君也,必身行之,所不安于上,则不以使下;所恶于下,则不以事上;非诸人,行诸己,非教之道也。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顺之至也,祭其是与?故曰:"祭者,孝之本也已。"
夫祭有十伦焉:见事鬼神之道焉,见君臣之义焉,见父子之伦焉,见贵贱之等焉,见亲疏之杀焉,见爵赏之施焉,见夫妇之别焉,见政事之均焉,见长幼之序焉,见上下之际焉。此之谓十伦。铺筵设同几,为依神也。诏祝于室,而出于衤方,此交神明之道也。君迎牲而不迎尸,别嫌也。尸在庙门外则疑于臣,在庙中则全于君;君在庙门外则疑于君,入庙门则全于臣,全于子。是故,不出者,明君臣之义也。夫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于祭者子行也。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伦也。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以瑶爵献大夫;尸饮九,以散爵献士及群有司。皆以齿,明尊卑之等也。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