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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三节 协商(2)(2 / 3)

比紧张起来。

作为政治生物,在场众人中,有刘屈氂这样的从地方州郡升上来的亲民官,也有韩说这样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权贵,还有桑弘羊这样的经济专家,更有霍光、金日磾、张安世这样的政治家。

他们可能立场各异,看法不同。

但是,张越叙述的事情,他们当然知道厉害关系。

“青州、扬州、徐州之事,已经败坏至斯了啊!?”刘屈氂在听完张越的叙述后,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感慨着问道:“那张侍中,可有解决之法?”

要是张越提出了这个问题,却不给他想办法解决。

那刘屈氂就只能认为这个侍中官,在打他这个马上要做丞相的大臣的脸,是赤裸裸的表达敌意,让他难堪!

“办法啊,倒是有一个”张越轻声道:“孟子曰:有恒产者有恒心,故治国之道,在于令民各有产业”

“今青州、徐州、扬州,数以百万之众之人民,没有土地,流亡于市井,于是生出盗匪之事,十几万盗匪,流连在州郡之中,甚至有盗匪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的行走于市集甚至官衙之前!”

“陛下的‘沈命法’,竟如一纸空文!”

所谓的‘沈命法’,是当今天子在天汉二年,针对当时齐鲁一带的盗匪肆虐而颁布的一个严苛法令。

根据这条法律规定: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

简直就是杀气腾腾,简单粗暴!

治下有盗匪,而官员没有发现的,发现了没有去剿灭的,以及虽然剿灭了盗匪,但所捕杀盗匪没有达标的,自两千石以下到地方小吏,统统连坐论死!

毋庸置疑,这是从商君的成功经验上学到的。

商君时代的秦,也是这么对付盗匪和那些剿匪不力的官员。

可惜,时代终究不同了。

而且,齐鲁的盗匪,本来就是地方上的地主贵族扶持起来的。

是有心人放纵的结果。

故而,这条律令其实根本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甚至,这条法律葬送了汉家对青徐扬地区最后的有效控制。

在这条法律之前,可能地方上的官员,或多或少,还肯打击盗匪。

但这条法律颁布之后,为了小命,已经没有人肯再去管盗匪了。

从上到下,对于盗匪,都装作看不见。

这也是今天齐鲁盗匪肆虐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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