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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六节 共识(2)(2 / 3)

州、扬州和徐州的所有商人。

特别是霍光,他几乎没有考虑,就道:“侍中所言极是!国法不恤列侯,何况商贾贱籍之人?”

刘屈氂也道:“霍令君之言,吾甚以为是!”

“就连秦法也知道,百姓有债,不得强逼,用强者则必论法!”

在秦律之中,有一条叫:百姓有债,勿得擅强质!

可惜,这条法律,在汉季被废黜了。

因为当初,当政的黄老学派觉得这很不好。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现在,法律却规定不许逼债,这怎么可以?

也因此,公羊学派上台后,屡屡呼吁,要求国家重新制定一条保护百姓欠债无法偿还时,避免其被债主奴役和控制的全新法律。

只是,问题太大,而公羊学派又不想照抄秦法,所以这个事情,从董仲舒时代到现在,都没有得到有力推动。

作为积年老吏,刘屈氂自然知道,若自己能推动,设置这样的一条法律。

肯定是会赢得民心和政绩的。

要知道,刘屈氂可不同于公孙贺。

他可是很有主人翁意识的。

毕竟,汉家也是他的帝国。

他也是刘氏子孙,帝国的兴衰,直接和他本人以及他本人子孙的利益挂钩。

所以,现在的刘屈氂,真的是有心要做些事情的。

故而,只是刹那,刘屈氂就杀气腾腾的道:“至于青州、徐州、扬州之子钱商人,以吾之见,皆可坐法而论死!”

刘屈氂和霍光这一表态,其他也都纷纷附和了起来。

杀商人宰肥羊,这在汉室是政治正确。

当初杨可主持告缗,在前期没有扩大化之前,那可是八方点赞,人人称颂的。

便是韩说,也对此没有太大意见。

青州的子钱商人,又没有给他上供和孝敬过。

他的利益,只在三服官官署,犯不着为了那些见都没有见过的家伙,去和所有人为难。

再说了

韩说悄悄的舔了舔嘴唇,若是干掉了临淄城里的子钱商人。

那他是不是可以趁机扩大自己在临淄的利益?

于是,就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表态道:“光禄勋上下也皆以为,子钱商人于国无益,害民甚深,当以国法绳之!”

这让张越听了都是有些惊讶的看了他一眼,想不到这位按道候,居然还能有这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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