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糊涂,死是早晚的事儿。如果我想活下去,就只能将生命握在自己手心,那样才会长远。但这个前提是,我自己要够强大。即使最后,我拧不过上帝,就是死了,我也瞑目,我为我活着的这些日子而自豪,而欣慰。”
我斜视着杜莫,看他叽里咕噜、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大堆,他说这些话,其实也是在打消我的顾虑。小说整理发布于ωωω.ㄧбk.cn
在名义上,我是为了杜莫而向恋囚童亮刀,可实际上,我在马达加斯加射杀了恋囚童的孪生兄弟,这个恩怨是用钱财结不了的,只能用命,要么是我的,要么是恋囚童的。
当初以诈死之术,解放了芦雅的同时,也连带了杜莫的女人朵骨瓦,这让杜莫不得不对我有所期盼。因为他只知道朵骨瓦平安了,但却不知道现在的朵骨瓦到底在哪里。
而这件事情的意外,只能像铁丝一样勒紧在我的心上,还不能让杜莫知道一丝一毫。杰森约迪掌控了我的女人,我掌控了杜莫的女人,而命中水却掌控了我和杜莫的女人。
这是一种硬挟持和软挟持,但在实际运用上,产生的效果是一致的。所以说,大家目的一致的时候,比得就是谁的手法更高明。所谓善,也是一种高明。
“追马先生,咱们现在怎么办?我现在都不知道恋囚童那个混蛋在哪儿。”我望了望头顶的藤萝层,释然地叹了一口气,说道:“他已经不在这座岛屿上了。”
杜莫一愣,他不明白我为何说得如此肯定,就好像我有神算之术,或者是魔法水晶球,看到了那个家伙的离开。
就如杜莫所讲得那样,魔之腥羔再用穿甲弹袭击杜莫的那一刻,恋囚童已经知道,那个家伙不是他要找的死敌阿鼻废僧。
所以,恋囚童没有冒险,以他的本事,完全能估摸出对方的实力,或许他也知道十二魔之的事儿。
所谓:“二虎相斗必有一伤”,恋囚童在杀死阿鼻废僧之前,他是不会与个人恩怨之外的高手碰触的,即使他有可能干掉魔之腥羔,但他也不想让自己过早地受伤,他需要以百分之百的身心去血刃仇人。
于是,恋囚童把死亡的标签贴在杜莫肉身上之后,他跑了,离开了这里,去另外几座岛屿寻找阿鼻废僧去了。
可是现在,除了我和那个缅甸女人,没人知道阿鼻废僧已经被召回了地狱,而他和播月的尸骨,就埋在望天树的地界中。
我是坚决不会告诉恋囚童这件事儿,凋魂门螺更不会说此事。这就像一个退休离职的大干部,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