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真姓……”陆虎脑海里忽然涌出前世听过的一首歌《七子之歌》
放到这里正好应景,改一下歌名和歌词吧,叫《七爹之歌》,预备,唱:
“你可知安哟,不是我真姓,我让你闹懵逼了母亲,但是他们给出的,只是个肉体……”
不好好歌颂一番,白瞎这七个爹你一枪他一炮,你来我往的费那么大个力气了!
安世珠侧过头,一幅很享受的样子:“兄弟…大那个…个声些,你发出…出这声音,是什么歌,真好听。”
陆虎捂住嘴,强忍笑含含混混道:“牙疼,胡乱哼哼的,放心兄弟,以后不会再发出这种声音了。”
“你可知俺妈,时时都起姓……”安世珠聪明着呢,天生基因优良,能歌善舞。
刚才只听陆虎哼唱一遍就记住了大半歌词,音调也学得像模像样,自得其乐地一遍遍的复习着,气儿都顺了,字正腔圆,竟然没喘。
并肩走出县衙大门,都护府的车队马匹已经装好货按次缓缓出发,大门口高大人的卫队也列队整装待发。
卫队将卒纷纷跟安世珠或打招呼或点头致意。
陆虎细细观察,高大人的卫队中,有不少高鼻深目头发卷曲的胡人。
大盛强大如斯,以至上到皇帝,下至平民,都觉得自己的身份地位高人一等。
因此骄奢淫逸,贪图享乐,在温柔乡里流连忘返。
胸无大志,不愿再上战场搏杀的人多如过江之鲫。
疆土在扩大,兵源在减少,正好胡人蹦着高愿意从军效力,便索性挑听话的征用。
军中番兵番将越来越多。
国家富强了,国民就金贵,危险的活儿就得花钱靠雇佣兵来干,这种情况前世今生好象都是如此。
“陆将军,咱们,何日…出发?”安世珠见已经快到驿站了,问了一嘴。
“你先在驿站住下,我处理完家里的事儿就去找你。”陆虎边说边掏出来几粒碎银递过去。
他正愁该不该邀请这大块头到自己家作客。
不邀请显得生分,不是待客之道。
可是家里现在这情况,生人去了更显尴尬。
现在他自己有去住驿馆的意思,正好就坡下驴。
“将军莫要…客客气,俺有,有银钱。”安世珠连连摆手,面红耳刺,不接碎银。
“是兄弟就拿着,头一次见面,这一点儿小意思,不成敬意,我家里还有事儿,今天就不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