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草原上,冷风呼啸,草原上的日子,本来就是日穿汗衫夜穿棉袄。
草原上的百姓早早睡去,因为明天一早还得赶着牛羊去吃草呢。
而在一个豪华的蒙古包内,穿过熊熊燃烧的篝火,好几位脸色阴沉的男人正坐在里面。
脸上有着狰狞的刀疤,还梳着长长的猪尾巴,坐在中间的男人叫哈马克,他是蒙古三公之一的布尔特公,他在蒙古三公里面实力最强,地盘最大。
而坐在他左下方的男人,高高瘦瘦的,指甲极其锋利,可以拿来切肉,和壮硕的蒙古人有着强烈的差距感,可没人敢小瞧他,因为他在年轻的时候,就曾以一手双刀独自杀了一窝草原马寇。他便是蒙古三公之一的海西公叶赫札。
右边的男人留着长长的胡须,足以挂到肚子,他的手上还把玩着一个玩具,如果走近仔细一看,那是小孩的头骨,他生性残忍。虽然实力是三公当中最弱的,但心性却是三公当中最残暴的。他便是让所有草原孩子停止哭泣的科尔沁公布库玛。
在蒙古草原,这三个男人就是天,他们掌握的权力主宰着整个草原。而大清只能在他们前方驻扎着十五万铁骑,说是管理他们,实际上不过是预防他们南下攻打京城而已。
“哈马克,你把我们都叫来,到底是为了什么事。”叶赫札的实力最为接近哈马克,这也是他率先发问的原因。
“对呀,我赶了好几天的路才来到这里,如果你约我们只是为了喝酒吃肉,那这个玩笑可就开大了。”布库玛阴沉着脸,如果不是为了赶路,他会待在领地内看奴隶和狗搏斗取乐,那样可比喝酒吃肉有趣多了。
奴隶和野犬搏斗,是布库玛新发明的玩法,看着那些奴隶被野犬活活咬死,他就很开心,有一些奴隶身强体壮活下来的,他第二天就给他安排更多的野犬,直到奴隶被咬死为止。
“好啦,你们除了玩乐还会干什么,我现在和你们说的可是大事。”哈马克大喝一声,两人噤声,哈马克不仅地盘最大实力最强,早年在漠北以少胜多大败沙俄人的事迹也让他们敬畏。
见他们都安静了,哈马克这才慢慢说出自己的想法。
“现在南方出了一个大汉国,极大地消耗了清廷的实力,我已经想过了,打算起事,我们可以起事,建立三个国家,再组成联盟,摆脱清廷的统治。”
听到哈马克的想法,布库玛不以为然:“哈马克,你觉得我们这样子,哪一点不像皇帝,我看康熙都没咱们自在。”
“是